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扈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潘某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诉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该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9日08:20在法院指定院外场地开庭审理,案件案号为(2026)沪0105民初7356号,由该院民事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涉及汽车租赁经营场景下的财产权益争议,相关诉讼进程将对涉事租赁企业的资产权益梳理与日常经营合规优化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简称上海扈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简称潘某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9 08:2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院外 案号(2026)沪0105民初7356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傅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上海扈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涉诉事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相关争议,目前公告暂未披露具体涉诉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该案件后续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汽车租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资产受损后的权益追偿路径,也为同行业企业梳理租赁车辆等核心资产的风险防控机制提供了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扈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国海,所属行业为汽车租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塔汇路755弄29号1幢一层A区1108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杨国海51%25.52029-06-30郭孝平49%24.52029-06-30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扈通汽车租赁提起的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是其梳理自身租赁场景资产权益的重要契机。案件后续审理结果,既能明确其资产受损后的合法追偿路径,助力企业优化日常经营合规流程,也能为同行业小型租赁企业完善核心车辆资产的风险防控机制,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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