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九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老宋。他四十四,在自来水公司做管道维修,老婆前些年病退了,没孩子。见面头一回,他穿件洗得发白的工装外套,指甲缝里还带着点干活留下的黑印子,坐下先给我倒了杯茶,说:“我这人嘴笨,有啥说啥,你别嫌。”
我说行,我这个人也最怕弯弯绕。
处了半年,没什么轰轰烈烈的。他值班的时候我去给他送过两回饭,他休息的时候来我家帮我换了厨房下水管、修了阳台漏水的落水管。我闺女住校,周末回来,他来了就闷头做饭,红烧肉炖得烂糊,我闺女平时不爱吃肥肉,那回吃了大半碗。
领证那天没办酒,就两家人吃了顿饭。他搬进我家那天,拎了两个编织袋和一个工具箱,编织袋里装着换洗衣服和被褥,工具箱里是他吃饭的家伙。我说你就带这么点东西?他说:“你那屋东西够全了,我这些够用就行。”
晚上洗漱完,我坐床上叠衣服,他在客厅转了一圈,把每个窗户的插销都检查了一遍,又去厨房把燃气阀门拧了拧,最后进卧室,从编织袋里掏出个塑料袋,里头装着俩荞麦皮枕头。
“我看你那枕头太软,睡一宿脖子该不得劲了。”他把枕头搁床头上,拍了拍,“新的,我姐给缝的,荞麦皮晒了三天。”
我看了看那俩枕头,针脚细密,枕套是藏蓝格子的棉布,一看就是自己扯的布。
“你姐手挺巧。”
“我姐说你颈椎不好,低枕头比你那软枕头强。”他说完蹲下来,从床底下把我原来那双塑料拖鞋拨拉到一边,换上一双灰蓝色的布面拖鞋,鞋底是泡沫的,软和。“旧的先别扔,你哪天想穿再换回来。”
我坐床上看着他忙活,突然觉得有点想笑。这人从进门到现在,没说什么甜话,没做什么浪漫事,就是东摸摸西弄弄,跟在自己家似的。
躺下之后灯一关,我听见他翻了个身,过了会儿又翻回来。我问:“不习惯?”
他说:“不是,我怕你睡不踏实。我睡觉打呼噜,你要是嫌吵就推我,我换个姿势就不打了。”
我说:“你现在不打就行,打了我再说。”
他没吭声,过了一会儿轻轻把手搭在我手背上,就那么搭着,没再动。我闭着眼,闻见枕头上荞麦皮晒过太阳那股干爽的味道,混着他身上肥皂的碱味,心里那根一直绷着的弦不知怎么就松了。
第二天早上我醒的时候,厨房已经有响动了。我披衣服起来一看,他在煮粥,灶台擦得锃亮,昨晚我泡在池子里的碗已经洗了码在架子上,垃圾袋换了新的,门口我那双旧拖鞋旁边整整齐齐摆着我的出门鞋,鞋尖朝外。
他回头看见我,说了句:“粥还有十分钟,你先刷牙,水我给你兑好了。”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把煎蛋翻了个面,突然就想起我妈说过的话——过日子是柴米油盐,不是风花雪月,能把你牙刷缸接满水的人,比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靠谱。
那天晚上我给他姐打了个电话,说枕头很合适,谢谢姐。他姐在电话里笑,说:“合适就行,我弟那个人嘴笨心细,你多担待。”
挂了电话我坐沙发上发呆,老宋在卫生间修那个一直滴水的花洒,修完了出来跟我说:“换个胶垫就好了,你之前那个老化了。”
我嗯了一声,跟他说:“老宋,以后这家里东西坏了都归你管。”
他咧嘴一笑,搓了搓手上的水:“我本来也没打算不管。”
日子就这么过起来了。没什么惊天动地的,早上他煮粥我拌小菜,晚上他看新闻联播我刷手机,周末他值班我给他送饭,我闺女回来他换着花样做菜。有时候我半夜醒过来,听见他呼噜打得震天响,推他一把,他翻个身呼噜停了,手还是搭在我手背上。
那天夜里我彻底想明白了——我这辈子前三十九年攒的所有谨慎和犹豫,到他这儿算是找着地方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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