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资料
毛旭辉,地级防城港市首任市长。1993年地级防城港市设立后出任中共防城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1997年3月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00年11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2001年8月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同年11月13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成长路径
长期在广西工作,1993年建市前后由自治区党委任命为防城港市委副书记、市长。他与首任市委书记李兆焯搭档,是这座城市初创期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三、任职背景
他接手的时候,防城港正处在一个“牌子刚挂起来、城市还没长出来”的关口。
一是建制刚刚落地。1993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防城港市,6月23日自治区政府下发成立通知,10月8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召开建市挂牌仪式大会;同年9月,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机构要从零搭起,原钦州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要移交属地化。
二是家底极薄。建市当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仅17.49亿元,人均GDP 2459元,财政收入2.79亿元,贫困发生率约22%;新成立的港口区GDP只有1.7亿元、财政收入2000多万元、工业总产值7000多万元。城区面貌仍是“一条马路一盏灯、一个警察管全城、一家煎鱼半城腥”。
三是通道正在补课。南防铁路早已接轨进港,防东二级公路1992年11月动工(1997年7月才通车),钦防高速公路1994年10月才开工。如何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先把城区骨架撑起来,是他任内绕不开的题目。
四、任内主要工作
(一)主持市政府开局运转,搭建行政执行体系。 建市挂牌后,市政府工作部门陆续设置:1993年12月3日正式下文设置市建设局(内设秘书科、施工科、城建科、园林科,并内设环保局、房产管理局),市政管理、财政、公安等职能部门相继建立,完成了从县治、港区管理向地级市政府运行的过渡。
(二)推进城区主干道与吹填造地工程。 1994年底,防城港市中心区南北大道工程开工,毛旭辉兼任该项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同期他还兼任防城港市吹沙填海工程指挥长。这两项工程是建市初期拉开城区骨架、拓展城市建设用地的关键动作,也是他任内可核的两项具体市政工程。
(三)落实“以港兴市”部署,稳住港口运营基本盘。 围绕西南出海大通道定位,市政府继续抓好港口生产组织、口岸通关与集疏运配套,强化对云贵川等西南腹地的服务辐射能力。按交通运输统计口径,1993年至1995年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大体维持在千万吨级上下,基本持平。
(四)配合沿边沿海开放与区县体制理顺。 配合市委落实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及东兴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支持边民互市与边境贸易发展;京族三岛随1993年5月的区划调整纳入防城港市管辖。
五、关于违纪问题的说明
毛旭辉的违纪问题与其任内主导的市政工程直接相关。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底防城港市中心区南北大道工程开工后,承建方防城港市德城经济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张哨德为感谢其支持,先后送其人民币11万元;在兼任防城港市吹沙填海工程指挥长期间,施工方现场总负责人黎家添为请其在结算工程款时给予方便,先后两次送其港币5万元。此外,1995年他应防城港市南洲贸易公司经理钟逢文请求,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打招呼并亲自提名,使钟当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先后收受人民币4万元;同年防城港市中兴开发建设总公司成立时,经其提名陈伟恩任总经理,收受“感谢费”人民币2.5万元。1997年3月调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后,他又利用主管外贸工作的职务之便,帮助防城港市边贸局要到1000吨棕榈油进口指标,收受好处费人民币1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8.5万元、港币5万元。
2001年8月28日,他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同年11月13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他在最后陈述中说:“党和人民把我培养成一名领导干部,可我不懂得珍惜和自爱,个人私欲膨胀,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六、历史影响
毛旭辉是防城港建市初期的首任市长,参与了这座城市的开局运转:党政工作部门陆续设置,南北大道、吹沙填海等首批市政工程启动,港口运营与边贸互市得以维持。但这些成绩必须与他的违纪事实放在一起看——他兼任指挥长的两项工程,恰好成了权钱交易的通道;他提名的两名干部,恰好成了行贿人。对这一段历史的评价,只能是:城市的骨架确实在他手上动了工,规矩也确实在他手上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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