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河密布,很多水上爱好者喜欢桨板、动力冲浪、皮划艇等水上运动,但一定要分清水域:严禁在航道内依法划定的禁航区、交通管制区开展冲浪、桨板、游泳等休闲活动。近日,一段男子驾驶动力冲浪板在乐山大佛前航道内穿梭于往来游船之间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公众对水上通航安全的广泛关注。事发水域是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汇流的要冲,游船往来密集,水流条件复杂,当事人驾驶动力冲浪板在航道内高速穿行,极易与正常航行的游船发生碰撞,造成人员落水、船舶受损等险情,直接危及自身及船上游客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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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乐山大佛景区公安分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涉案人彭某到案后主动说明情况。鉴于其违法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罚。针对其在航道内实施的危害通航安全的行为,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中区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相关规定,最终对彭某处以2000元罚款。

航道是供船舶通行的“水上公路”,大型船舶惯性大、制动距离长,驾驶人员还存在瞭望视觉盲区,动力冲浪板、桨板、皮划艇这类小型水上器具即便操控灵活,一旦进入航道与游船相遇,几乎没有足够的避让空间,极易酿成事故。相关部门也借此提醒广大水上运动爱好者,航道并非休闲运动的“游乐场”,开展冲浪、漂流等活动前,务必确认活动区域属于主管部门划定的专用安全水域,严格避开通航航道和游船密集区域,自觉遵守水域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水上通行环境。(赵蝶)

编辑:赵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