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病危老人躺在担架上,被救护车送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在病弱恍惚的状态下签下房屋买卖合同,一套税务核定价值220余万元的房产,最终只以70万元成交。这场看似走完全部流程的房屋买卖,背后却是中介利用老人重病、认知障碍、子女远在海外的困境设下的圈套。近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老年房产交易纠纷案作出判决,撤销这份显失公平的购房合同,判令买方赔偿老人一方相关损失。

张女士与李先生是一对年近八旬的老夫妻。李先生多年患有阿尔茨海默症,持有残疾证,日常起居依靠老伴张女士照料。两人的独生女长期定居海外,无法常伴父母身边。2025年,张女士查出恶性肿瘤,身体迅速垮掉,重病卧床,照顾老伴的重担也难以为继。从事房产中介的何某、金某等人得知老两口的家庭情况后,主动上门,频繁送食物、嘘寒问暖,慢慢获取老人信任,不断游说老人卖掉名下房产,宣称卖房可以用来养老。

去年5月,张女士病情急剧恶化,医院向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次月,在中介的牵线安排下,重病卧床的张女士,由丈夫李先生代为沟通,和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张女士名下虹口这套正在出租的房产,以70万元卖给吴某。合同约定,吴某先付定金1万元,剩下款项等过户完成之后再支付。

签约第二天,整个交易团队就安排了过户。张女士由救护车运送,全程躺在担架上,被带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接受问询,当场完成过户手续。税务机关核定,这套房子计税价格高达220余万元。过户刚过去不到一周,中介便把两位老人送到苏州一家养老院。入住养老院的次日凌晨,张女士不幸离世。养老院工作人员联系不上远在国外的家属,又听闻老人低价卖房的怪事,敏锐察觉到交易不对劲,立刻选择报警。

身在海外的女儿李女士接到消息,紧急赶回国内,和父亲李先生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份房屋买卖合同。

原告方陈述,交易全程,中介刻意隐瞒房屋真实市场价,误导老人。签署合同之时,张女士已经收到病危通知,身体危重、神志不清;李先生本身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属于二级精神残疾,认知判断能力不足。这套房产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撤销,并由对方赔偿损失。

而买方吴某则提出抗辩:是老人主动说女儿在国外,打算卖房养老,交易是老人自愿的,70万是双方商量好的价格,钱款已经支付,过户手续全部办完。李先生和李女士不是合同相对方,没有资格主张撤销合同,自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查明,案件核心在于,交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病危、缺乏判断能力的处境,达成明显不公平的民事交易,受损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案件中,张女士身患恶性肿瘤、持有病危通知,李先生有精神残疾,两人高龄,子女不在身边,面对房屋买卖这种重大财产处置,已经没办法客观、全面地判断风险。中介何某长期从事房产行业,对本地房价心知肚明;买方吴某甚至没有上门实地看房,短短两天内仓促完成全部交易,足以认定吴某明知老人孤立危难、判断力缺失,仍借机完成交易。

这套房屋属于老夫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作为房产共有人,完全有权起诉主张撤销。同时,70万成交价和220余万元的核定计税价格差距巨大,合同约定“先过户、后付尾款”的条款,进一步加剧双方权利不对等,整个交易明显显失公平。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这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吴某需要赔偿老人一方相关损失,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 案件背后: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警惕房产交易陷阱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不少独居、失能、认知退化的老年人,因为子女不在身边,很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以“关心照料”为伪装,哄骗处置房产等大额财产。不法分子抓住老人缺乏信息渠道、判断力下降的弱点,用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诱导老人出售房屋,利用完整的过户流程制造“合法交易”的假象。

法律上,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可以撤销。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即便签了合同、办了过户,也不是无法推翻。

对于家庭而言,如果家中老人高龄、身患重病或者存在认知障碍,涉及房产、大额资金处置时,一定要多留心,尽量由家人陪同;一旦发现老人被哄骗低价处置财产,保留好病历、残疾证明、沟通记录,及时报警、提起诉讼,用法律守住老人的财产。

不要让温情假意,变成掠夺老人毕生积蓄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