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田家英曾在一次谈话中提到,想托人去延安寻找当年送出的孩子。这个念头刚露出来,妻子董边便劝住了他。她没有争辩,只提醒了一件事:当年已经写下字据,孩子交给别人抚养,不能轻易反悔。
一张字据,牵出了延安岁月里一段沉重往事。那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家庭安排,而是战争环境下,一对年轻夫妻面对工作、生活和孩子时,被迫作出的选择。
1944年,董边在延安怀上了第一个孩子。那时的延安并不真正安稳,周围仍有敌情,干部随时可能转移。夫妻二人都承担着紧张的工作,身边没有专门照料孩子的人,也没有成熟的托幼条件。
得知怀孕后,董边一度想终止妊娠。她到中央医院询问,医生考虑到当时的医疗条件,提醒她,一旦处理不当,今后可能难以再怀孕。听到这番话,她只好放弃,却仍然不愿接受即将成为母亲的现实。
她甚至试过让自己自然流产,但几番折腾,孩子还是保住了。到了临产时,董边已经想清楚:孩子出生后,交给乡亲抚养,夫妻俩继续投入工作。
那年住院并不方便。董边工作的地方离医院有十多里,田家英只能找乡亲借来一头骡子,把妻子送过去。路途颠簸,医疗条件也有限,董边住院约一个月,才终于生下一名男婴。
住院期间,田家英抽空来看过几次,还带来一本苏联小说《青年近卫军》,让妻子消磨时间。病房里,董边认识了吴桂花。吴桂花是枣园后沟西沟村村长的妻子,性格爽朗,可她此前生下的两个孩子都没能活下来。
当时吴桂花正怀着第三胎,心里一直忐忑。董边见她忧虑,便安慰道:“要是孩子没保住,我的孩子就给你养。”这句话起初被吴桂花当成宽慰,可董边后来又说了几次,态度始终认真,她才意识到对方并非随口一提。
吴桂花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等丈夫到医院后再商量。她的丈夫是个朴实的庄稼汉,听说这件事后,特意把董边叫到一旁询问:“孩子送给我们,以后你们要是再来要,怎么办?”
董边解释,夫妻二人没有人帮忙照看孩子,若自己回家带孩子,工作便无法继续。她说:“国家还在打仗,工作不能停。”吴桂花的丈夫听完,仍觉得口头承诺不够,于是提出写一张字据。
字据内容很简单,大意是董边愿意把孩子交给吴桂花夫妇抚养。纸上的话不长,却把一位母亲的决定固定了下来。对方拿到字据后,才放下心来。
遗憾的是,吴桂花后来生下的仍是死胎。轮到董边临产时,夫妻俩比她本人还要焦急。董边是头胎,骨盆又小,接生条件有限,整整熬了三天三夜,才生下一个男孩。
孩子出生后,吴桂花夫妇很快把他抱走。董边身体虚弱,过了约七天才恢复些力气,随后去看孩子。孩子白白胖胖,十分健壮。母亲舍不得,可那张字据和此前的约定,都摆在面前。
田家英看过孩子后,对妻子说:“这孩子长得真像我。”董边没有接这份欣喜,只提醒丈夫:“已经答应给人家了,字据也立下了。”
吴桂花夫妇出院那天,董边送到医院门口,又看了一眼孩子。那次分别之后,她再也没有亲眼见过这个孩子。后来,关于孩子的消息断断续续传来,有人说孩子长得很好,也有人说孩子已经夭折。
董边始终不相信后一个说法。她猜想,吴桂花夫妇或许担心孩子被要回,才故意放出消息,让他们彻底死心。田家英同样没有忘记这个孩子,只是多年过去,寻找和认领之间,还隔着一纸当年亲手写下的承诺。
建国以后,生活环境已经改变,田家英重新生出寻找孩子的念头,甚至向彭德怀提起过。董边得知后拦住丈夫,理由依旧明确:当年是自愿送养,也留下了字据,不能因为后来条件改变,就把承诺当作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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