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开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3名自然人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开出巨额罚单:周吉锋、周吉辉因操纵证券市场被罚没近3.28亿元,陈秋航因内幕交易并泄露内幕信息被罚没近1.82亿元。3人合计罚没逾5亿元,其中两人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操纵市场,“没一罚三”
根据证监会〔2026〕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5日,周吉锋、周吉辉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相关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期间违法所得共计8195.10万元。
周吉锋在陈述申辩与听证中主要提出,交易标的及交易策略均由其他方决定,其在涉案过程中仅充当“咨询顾问”角色,不应认定为违法,请求免罚。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本案认定周吉锋、周吉辉实际控制使用涉案账户交易相关股票系综合了在案多个证据,足以认定。周吉锋主张其不具有账户控制权及交易决策权,证监会不予采纳。
证监会决定:责令两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8195.10万元,并处以24585.31万元罚款——相当于违法所得的3倍。罚没合计近3.28亿元。
此外,周吉锋因情节严重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同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期间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任何上市或挂牌证券。
内幕交易,“没一罚六”
证监会〔2026〕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0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3月22日,公开于2024年10月11日。陈秋航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10月8日。
2024年10月9日至10日,陈秋航控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突击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2581.15万元。与此同时,2024年10月8日至10日,陈秋航还将内幕信息告知他人。
陈秋航在听证中提出四项抗辩: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不具有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主观故意、违法所得计算错误、量罚过重,请求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证监会逐一复核后明确:相关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具备未公开性,属于内幕信息;对内幕信息属性“认知不足”并不影响对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认定;违法所得计算及量罚并无不当。全部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决定:没收陈秋航违法所得2581.15万元,并处以15486.90万元罚款——相当于违法所得的6倍;对其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另行罚款100万元。罚没合计近1.82亿元。陈秋航因情节严重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零容忍态度持续强化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此次公开的两张罚单合计逾5亿元,力度罕见,也再次印证了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导向。
对市场参与者而言,这两张罚单是明确的警示:无论是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价,还是利用信息优势在重组停牌前“抢跑”,最终都难逃追责。违法所得不仅会被全额没收,还将面临数倍罚款,甚至被逐出市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管的底线不会松动。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记者:杨毅编辑: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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