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汕头“12·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火灾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案例回顾

2025年12月9日,广东汕头一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平方米,造成1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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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建筑首层(裕丰五金电器店)会客区内点燃的蚊香棒引燃周边可燃物,进而导致室内存放的锂离子电池受高温作用发生热失控爆炸飞溅,引发罐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卡式炉用瓶装丁烷气罐、自动喷漆、除锈剂等危险物品爆燃,快速蔓延成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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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之所以造成重大伤亡,主要有四大原因

可燃物与危险物品混合存放:五金店内密集摆放各种规格货架20余个,大量堆放塑料工具箱、插线板、密封胶等可燃物,并与锂离子电池和罐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等危险物品混合存放,未按危险性质分类存放、专区存放、规范管理。

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火灾发生时,起火建筑首层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未能起到阻烟防火作用,加之住宅部分各层与楼梯之间设置的玻璃推拉门不能有效阻挡高温烟气侵入,致使高温有毒烟气短时间内弥漫至整栋建筑各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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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条件不足:起火建筑住宿与经营部位未设置相应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墙进行分隔,住宅部位未独立设置疏散楼梯,导致仅有4人在火灾初期利用西部疏散楼梯逃生,其他人员都被困于起火建筑内。首层五金店虽已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且在火灾初期发出报警声响,但由于不具备联网报警功能,且未安装声光报警装置,导致三、四层居住人员因距离远,无法及时接收报警信息,从而错过火场逃生自救关键时机。

被困人员安全意识不足,未选择正确避险逃生方式:部分遇难人员自救逃生能力较弱,且对火灾风险认知不足,在火灾发生后未选择关闭房门,且未在与户外连通的卧室、敞开的阳台等相对安全区域固守待援,有6人错误选择排气窗与户内烟气蔓延区域相通的洗手间作为避险区域,导致在火场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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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指出

涉事五金店的经营者吴某林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漠视违法建设后衍生的安全风险

致使五金店消防安全条件存在很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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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经常存在消防基础设施差

防火设计不足等问题

一旦起火

火势和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

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防范自建房火灾风险

这些安全要点请务必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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