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傅继明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芜湖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程序,相关违法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将对当事人的内河航行合规行为形成明确约束,也为内河航行参与者敲响了遵守航路航行规则的警钟。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傅继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26*******8017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2201012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8 作出处罚机关芜湖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傅继明,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22010126-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8017。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8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芜湖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的规范要求,也体现了内河航行安全监管的严肃性。
天眼查数据显示,傅继明成立日期2010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傅继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太乙居委七组(太乙大道66号附62号)。
综合点评
本次芜湖海事局对自然人傅继明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航行行为的常规监管处置,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未对任何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资质信誉及财务状况产生关联影响,也不具备指向特定公司的业务参考或合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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