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年我倒卖香烟被抓,审讯我的所长,竟是我当年的排长
一九八七年冬天,我在汽车站外被人拦住时,手里还攥着两张没卖出去的车票。
两名民警打开我脚边的麻袋,里面是整整齐齐的香烟。我前一天从邻县收来,打算带到矿区去卖,赚个差价。为了让麻袋过检查时不起眼,我还在上面铺了一层旧衣服。
“烟是谁的?”民警问。
我看了看旁边替我搬包的老贺,说:“我的。他只帮我把东西从车上卸下来。”
到了派出所,我才知道,他们已经留意汽车站外的倒卖行为好几天了。我坐在小屋里,听见门外有人倒水、翻纸、走路,心里一遍遍盘算:烟没了怎么办,借来的本钱拿什么还,回家怎么跟妻子说。
门开的时候,我低着头,还在想要不要说自己只是替人带货。
来人把一只搪瓷杯放到桌上,坐下,翻开笔录纸:“姓名?”
我报了名字。
他的笔尖停住了。
“抬头。”
我抬起脸,看见一张比记忆里宽了些、眼角添了深纹的脸。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那双眼睛。
“顾排长?”
他没应这个称呼,先看了一眼我的手,又看向那袋烟。
“现在叫顾所长。”他把笔放回纸上,“烟是不是你的?”
我嗓子一下堵住了。
十二年前,我在他手底下当兵。退伍那天,他把我送到营门口,说以后不论干什么,遇事先把话讲实在。我没想到再见他,会是在这张审讯桌前。
我以为他会把别人叫出去,问问我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可他只是等着我回答。
“是我的。”
“从哪儿来的?准备卖到哪儿?”
我说了收烟的地方,却含糊了数量。他抬眼看我:“你自己带来的东西,数不清?”
我的耳朵发烫,只好重新说。桌上有一张清点单,民警当着我的面记过。我看见他把数目填进去,才明白我刚才那点心思有多可笑。
“老贺跟你一起做的?”他又问。
“没有。他帮我搬包,我答应请他吃碗面。”
顾所长停了停:“这句我会记下来,也会找他核对。别人的事,不能因为你害怕就往自己身上揽;你的事,也不能指望我替你抹掉。”
这话听着公正,我心里却一阵发凉。见到排长的那点指望,刚露头就没了。
我忍不住说:“排长,你知道我不是爱干这个的人。”
“我知道你以前是什么人。”他说,“现在问的是这袋烟。”
我望着他,忽然觉得面前的人比刚进门时陌生。
当年在部队,我第一次跟着车队出任务,把一箱修车用的零件落在半路。怕挨批评,我说是装车时少了一箱。顾排长没当众揭穿,带我沿着车辙走了大半夜,找回箱子后才问我:“你怕的到底是丢东西,还是认错?”
那天我冻得脚趾没知觉,却把实话说了。
审讯室里,顾所长问我为什么倒卖香烟。我张了张嘴,本想把家里的难处从头讲一遍。他却没有催,也没有替我接话。
我退伍后在厂里做装卸,厂子近来活少,收入跟着少。妻子在家接些缝补的活,日子紧是紧,还没到揭不开锅的时候。是我听人说矿区香烟好卖,觉得跑一趟就能多挣些,瞒着她借钱收了货。
这些话我断断续续说完,他问:“你妻子知道你今天去干什么吗?”
“不知道。我说去看个活儿。”
他低头记下,没说我对不起谁。那比挨骂还难受。
写到一半,我试探着问:“这事能不能看在咱们认识的分上……”
“不能。”他答得很快。
我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他把笔录转向我,让我从头看。我看见“购入后拟转卖”几个字,手心出了汗:“真要这么写?”
“你刚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哪句不对,你指出来。”
我盯着纸,没找到哪句能改。顾所长也没有催我签字,只拿起搪瓷杯喝了口已经凉了的水。
外面天黑下来,窗玻璃映出我弓着背的样子。我忽然想起老贺在汽车站被拦时,一直问我:“不是说只搬个包吗?”我那时连看都不敢看他。自己起了贪念,却让不知情的人跟着进了派出所,到了这儿还惦记着靠旧交情出去。
“老贺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我把笔录推回去,“这句能写清楚吗?你们也可以再问他。”
“会问。”顾所长把那一页摊平,“先把你自己的话说准。”
我又从收烟、装袋说起。这回没有把自己说成替人跑腿,也没拿家里的开销遮掩。讲完后,他让我逐页看。我发现有一处把“上午装车”记成了“下午”,指出来,他划掉改正,让我在改动旁边按了手印。最后我才签了名。
出去核实老贺情况的是另一名民警。屋里剩我们两个人,顾所长把烟袋的清点单和暂扣手续放到我面前,告诉我东西会按程序移交处理,我的情况也会如实记录。他没有许诺结果,更没说烟能拿回来。
我看着那张纸,小声问:“你刚才是不是早认出我了?”
“你报名字的时候。”
“那你还问得这么细。”
“你要是碰上不认识你的所长,少问一句就会少一条记录吗?”
我说不出话。
他把杯子往我这边推了推:“喝点水。”
我没碰杯子,只问:“排长,你是不是挺失望?”
他沉默了一阵,说:“我见过你把落下的东西扛回来,也见过你今天把烟藏在衣服底下。两件事都是你干的。”
我鼻子发酸,赶紧低下头。他没有再讲部队里的事,起身去看核实的情况。那晚,老贺说明了经过,先离开了派出所。我却还坐在原处,等自己的事有个交代。
我从所里出来时已经很晚。按办案人员告知的程序,烟不能带走,之后还要接受处理。顾所长没有送我到门口。我隔着院子,看见他仍坐在那张桌前,低头整理记录。
妻子在家等我。我把借钱买烟、被抓、烟被暂扣的事全说了。她手里拿着要补的衣裳,听到一半就放下了。
“钱是借的,你怎么不跟我商量?”
“怕你不同意。”
“你知道我不会同意,才瞒着我。”
她没吵,只把灯拨亮,让我把借了谁、借了多少写下来。我们算到后半夜。我原先想靠一趟买卖解决的难处,现在得靠往后一点点干活去还。她让我第二天先去向借钱的人说明白,别等人家上门问。
第二天我照做了。后来处理结果下来,我按要求接受处理,那袋烟没再回到我手里。欠的钱,我靠装卸和闲时修车慢慢还。妻子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放心我出远门;每次要去哪儿,我都先同她说清楚。她并不是听一句认错就能重新信我,我也没资格催她。
开春后,我去派出所补交一份材料。走廊里碰见顾所长,他正拿着文件往外走。我叫了声“顾所长”。他停下来,看了我一眼,问:“家里还好吗?”
“钱还着。活也照常干。”
他点点头,没问我以后还会不会倒卖烟。
我想起审讯那晚自己差点说出口的求情话,脸上仍有些热。“那天,”我说,“多亏你把老贺的事问清了。”
“那是该问的。”他说,“你自己那部分,也得自己担着。”
说完他就去忙了。我站在走廊里,忽然明白一件事:一九八七年那袋倒卖的香烟把我带进派出所,坐在对面审讯我的人恰好是当年的排长,这份旧关系没替我把事遮过去,却让我没法再对自己说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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