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廊坊人的医保社保有三处实打实的变化。不是涨价的空话,是真金白银能少掏的钱。

这三条都跟柴米油盐有关,建议家里人都看看,尤其第一条,直接关系到生孩子要花多少钱。

一、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10月1日起实施

《廊坊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施细则》(廊医保发〔2026〕2号)9月28日印发,10月1日正式施行。

最大变化是覆盖范围扩大了。过去生育保险基本只管单位职工,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这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全部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也就是说,自由职业的也能享受了。

钱怎么出:单位职工由单位缴费,个人不掏钱;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费,缴费比例1%。
门槛: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就能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灵活就业人员要满6个月。

这几个数字最该记住

· 住院分娩:在河北省内住院分娩,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100%报销。也就是说,在省内定点医院生孩子,政策范围内的钱不用自己掏。
· 分娩镇痛:正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了。以前镇痛是自费的,现在报。
· 产前产后检查:单次妊娠和产后42天的检查,省域内政策范围内同样100%报销。
· 辅助生殖:职工门诊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比例60%,每人每项终身不超过3次,而且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

如果去外省生产,按定额报:正常产3000元、难产4000元、剖宫产5000元;生多胞胎每多一个孩子加500元。

生育津贴怎么发

· 前提: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两项都参加,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
· 天数:按国家法定产假;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生多胞胎每多一个孩子增加15天
· 期限:符合条件之日起180天内要提出申请,别拖
· 到账:审核完成后按月拨付到本人银行账户,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完
· 不用交材料:明确规定不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结婚证

⚠️ 两种情况不享受生育津贴

一是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单位发工资,两边不重复领)。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从2027年1月1日起启用新缴费标准,按9%费率同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二、社保补贴按25%发,申请到2026年底

廊坊延续实施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政策(人社厅发〔2026〕25号),按个人社保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哪些企业能用: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这三个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哪些人能享受:2026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申请截止:2026年底。2025年符合条件没申领的,2026年还能补上。

怎么办:下载"河北人社"APP → 就业创业服务 → 扩大社保补贴申请 → 填信息(可以点"金额测算")→ 上传材料 → 提交。

⚠️ 两个容易踩的坑:
第一,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是必传项,毕业生还要传毕业证,别漏了被退回。
第二,个人提交完不算完,必须由单位在"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里批量提交,业务状态从"个人提交"变成"单位确认"才算走完。

三、医保门诊额度涨了,可能你还不知道

从2026年1月1日起,廊坊提高了职工和18岁以下城乡居民的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45岁以下在职职工:2000元 → 3000元
· 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3000元 → 4000元
· 退休人员:4000元 → 5000元
· 18岁以下城乡居民:80元 → 200元

注意这最后一条:18岁以下居民提高的那120元,是专门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这些基层机构的。

也就是说,孩子有个感冒发烧、拉肚子这类小病,先去社区医院看更划算,额度和报销比例都有倾斜,没必要一上来就往大医院跑。

顺带提醒一句:生育津贴这条,严禁骗保。用人单位、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责令退回,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刑责。


附:政策原文

《廊坊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施细则》共44条,此处附与居民直接相关的关键条款节选。全文可在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廊坊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施细则》关键条款(节选)
文号:廊医保发〔2026〕2号 发布:2026年9月28日 施行:2026年10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职工生育保险实行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原则,按照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统称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均作为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三章 参保范围与缴费管理
第八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其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个人缴费。
第十条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0.4%,其他用人单位、领取失业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1%。

第四章 生育医疗费待遇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同步,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男职工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配偶,且在正常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男性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退休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第十三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产后检查费用保障、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和其他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一)产前产后检查费用:参保人员单次妊娠和产后42天检查费用,其省域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检查项目费用实行100%报销。
(二)住院分娩费用: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省域内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实行100%报销;省域外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原定额标准执行,其中正常产为3000元;难产为4000元;剖宫产为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500元。
(三)职工门诊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项终身不超过3次,不占用职工门诊统筹额度。
(四)参保人员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限额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每例50元;皮下埋植(取出)术每例100元;单独行输精管结扎术每例300元;单独行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000元;输精(卵)管复通术每例3500元;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为15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为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为500元;怀孕6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为1200元。

第五章 生育津贴待遇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项保险为申领前提。参保人员两项保险同步连续参保缴费,分娩月前连续缴费时长满12个月的,且享受生育津贴之日起至少6个月为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正常状态。
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原渠道解决,不享受生育津贴。
第十六条 女职工正常分娩按照原生育津贴待遇支付,按照国家法定产假规定逐步规范;分娩后新生儿死亡的按照国家法定产假天数支付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八)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分娩按照国家法定产假天数支付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第十八条 生育津贴申领时长为符合生育津贴申请条件之日起180天内。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生育津贴申领当月前12个月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领取失业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计发标准为生育津贴申领当月前12个月个人缴费基数的月平均数。

第七章 待遇申报、经办审核与拨付流程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申报生育津贴待遇,原则上在治疗终结或生育出院后180天内,凭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向医保经办机构及时申请手工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应当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病历资料。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 生育津贴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完成后,按月拨付至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简化办事材料,符合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不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材料。

第九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定点医疗机构或者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责任的,解除其服务协议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新旧政策衔接过渡
第四十条 2026年10月1日前发生的生育分娩、产前产后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待遇均按原政策执行。
第四十一条 2026年12月3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按照现行缴费政策执行;自2027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启用新缴费标准,按9%费率同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附:政策原文

廊坊市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
依据:人社厅发〔2026〕25号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重点行业领域: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具体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划分确定。
重点群体: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二、申领期限
补贴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底。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于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三、申领流程
符合政策条件的补贴对象,可选择单位注册地的人社部门进行申领。
(一)填写业务信息:在"河北人社"APP中找到"就业创业服务"中的"扩大社保补贴申请"菜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金额测算"按钮进行补贴金额测算,可自行修改申请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二)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进入"请补全上传材料"页面,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包括毕业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其中,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为必传项。如果人员类别为离校毕业生,且信息未在系统中,则会提示毕业证为必传项。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端申报。个人提交完成后,需联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由单位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进行汇总提交。
(三)单位网报端查看申报列表:单位负责人登录"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在"扩大社保补贴(个人)申领"菜单下,查看本单位所有人员的申报记录。勾选状态为"个人提交"的记录,可进行批量提交操作。
(四)单位网报端批量提交:勾选需要批量提交的人员记录,点击"批量提交"按钮,在弹出的批量提交窗口中确认已选人数,勾选"单位承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然后点击"确定"完成提交。
(五)提交成功:单位批量提交成功后,申报记录的业务状态将由"个人提交"更新为"单位确认"。提交完成后,可以联系县区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注意事项:请确保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政策原文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职工和18岁以下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的通知》(2025年12月31日发布,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廊坊市职工和18岁以下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45岁以下在职职工: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
· 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
· 退休人员:由4000元提高至5000元
· 18岁以下城乡居民:由80元提高至200元

其中,18岁以下城乡居民提高的120元专门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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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信息整理自官方公开信息,最终以官方发布为准

信息来源: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发布日期:2026年9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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