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总欠我的十八万六,拖到我往法院递状子那天,整八个月。他饭店翻新包间,墙板、吊顶、木饰面都是我供的货,前后一共三十万六,工程过半他付了十二万,剩下的一直说缓一缓。
缓到后来,他托人带话:部分板材有色差,他返了工,要扣七万,账让我自己算。
我这点家底压不起这个数。店里两个员工等着开工资,老陈跟了我五年,小马去年刚成家。上游板材商那儿还挂着六万多的账。夜里我盘过一遍,这十八万六再回不来,店撑不过秋天。
律师我问过价,光一审代理费就要一万五,还得先付。我跟媳妇商量,八年交情,合同、签收单、转账记录都在,白纸黑字,我自己讲得清楚。
她没拦,只说了一句,你那脾气,上了法庭别光顾着讲交情。我当时没往心里去。
起诉材料我写了一个礼拜,八页纸。第一页写他二〇一七年冬天怎么在我店里坐了一下午,拿着图纸赊第一批货,写到开业那天我带人通宵吊顶,写到他拍着我肩膀说“兄弟的钱跑不了”。媳妇看完说挺感人。我还要添两页,她把笔收走了。
第一次开庭,法庭比我想的小得多。审判长让我陈述,我掏出稿子念。念到第二页,“梁总当初开店,求我赊账,我连欠条都没让他打”,槌子响了。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和证据发言,与案件无关的经历不必展开。”我愣在那儿,往下翻,翻不出该念哪一段。
对方代理人姓罗,灰西装,说话不紧不慢。他先认了三样,货收到了,签收单是真的,十二万付过了。跟着话头一转,出示色差照片和两张维修收据,照片上同一块板子拍了两个角度,靠窗一排颜色发灰,他主张扣七万。
然后他翻开合同:“合同约定,验收后七日内,如对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请问原告,验收之后那七天里,你收到过被告的书面异议吗?”
我脑子里嗡了一下。我说他提过,来店里说过,电话里也说过。罗律师只问一句,书面呢?我卡住了,转头又去讲梁总当年赊账的情分,讲他怎么拍我肩膀。
审判长抬手止住我:“再跑题,按放弃陈述处理。”那天归纳争议焦点,审判长列了两条,材料有没有质量问题,尾款该不该付。我心里总觉得少了一块,嘴张了张,没出声。休庭,三天后继续开。
回到店里,老陈问我怎么样,我说还行。其实后四页稿子一个字没用上。夜里我把合同从头看,翻到验收那条:乙方送货经甲方验收,甲方如有异议,应于验收后七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这行字当年签合同的时候我扫过一眼,那晚盯着看了半天,又把收货的日子对上去算了一遍。媳妇凑过来看,指着“书面”两个字说,白天你觉得少的那块,是不是就在这儿。
抽屉里还有一部换下来的旧手机,开机还能用。我往回翻微信,翻到去年十月十二号,收货那天下午三点多,小唐发来的:“周哥,板材到齐,数量点过没问题。颜色梁总自己看了,说可以,先安排安装。”
下一条隔了四十多天:“周哥,梁总说吊顶那批板子色差大,要扣点,你心里有个数。”
第二天我给小唐打电话。她早离了职,在别处做行政。她说:“周哥,那天我都在群里汇报了,颜色是梁总亲眼看了才让装的。出庭就别叫我了,我现在的老板跟梁总认识。”
我说不出庭没关系,记录是真的就行。挂电话前她补了一句,那天梁总本人就在场,自己上手摸的板子。
晚上我打给老蒋,高中同桌,现在市里做律师。他在电话里听了二十来分钟,没替我写一个字,只让我把材料分成两摞,一摞没争议的,送货、签收、已付十二万,另一摞有争议的,有没有质量问题,该扣多少。
末了他说:“他要扣钱,先得迈一个坎,异议是什么时候提的,拿什么提的。合同写的是七日,书面。他迈不过去,扣款就站不住。法庭上别跟他掰感情,一句都别掰。”
我问他能不能替我出庭。他说出庭得签合同收代理费,你这个案子事实清楚,电话里捋顺了,自己能开。我又问,法官归纳焦点要是不列这条呢?
他说:“归纳有遗漏,你可以当庭申请补充。提是你的权利,采不采是法庭的事。每句话出口前先想想能换到什么,换不到,就咽回去。”
三天里我把八页稿子压成一页,三行无争议事实,两个要问的问题写在最上头,一个是几月几号,一个是什么形式。媳妇说我像在写检查。
我没接话。那两晚我都在算账,真去申请质量鉴定,小半年下不来,费用小两万,压着的是老陈小马的工资和上游的货款。店等不起。
第二次开庭,审判长照旧先归纳焦点,还是那两条。轮到我发言,我举手:“审判长,原告申请补充一项争议焦点,被告是否在合同约定的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过质量异议。”
庭里静了两秒。罗律师说这一节包含在质量争议之内。审判长翻了翻我新提交的证据清单,说该焦点涉及异议的期限与形式,和扣款主张直接相关,予以补充。
那是我两次开庭,头一回把一句完整的话说完。
下面的十几分钟我记得很清楚。八年的事我一个字没提,只说了三件事。货是梁总签字收的,签收单在卷。已付十二万,转账记录在卷。
收货当天下午,被告方采购在微信里确认数量点清、颜色可以、先安排安装,梁总本人当场验看。我说得不快,报到微信那句,日期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让书记员来得及记。
说完我请对方出示七日内书面异议的证据。罗律师说微信里提过。我问,几月几号?他说需要核实。审判长让书记员把日期问题记进笔录。
罗律师又说微信截图可以伪造。这句话顶到我嗓子眼,我差点又扯到梁总做人上去,话到嘴边咽了回去,把那部旧手机递上去:“原始记录在这里,当庭可以看。”
审判长核对了手机里的原件,让书记员拍照附卷。那七天里的书面异议,对方一样都拿不出来,转过去抱着维修收据谈扣款数额。我说收据是单方开的,数额我不认,请法庭酌定。
审判长看两边说得差不多了,宣布休庭调解。罗律师先报数,扣五万,付十三万六,分两笔,年底前结清。我摇头,要一次付清,扣款数没得谈。
我心里其实咬着全款,可我清楚鉴定一拖,先倒下的是店里。审判长把话接过去:“被告主张的色差有照片在案,确有部分需要修复,费用可以酌减。原告放弃利息,余款一次性支付,双方都再考虑考虑。”
罗律师出去打了个电话,回来降到扣四万二,说修复费可以按实算。梁总没进法院的门。最后落定,十五万二,十日内一次付清,三万四算修复费,利息我不要了。
签字的时候书记员问我还有没有要补充的,我说没有了。出来的时候罗律师跟我同了一段路,说了半句:“周老板,你第一次开庭要是——”他摆摆手,没说完。
梁总到最后也没露面,一个字的道歉没有。我站在台阶上想,他要是真咬定我坑了他,这十五万二掏得不会这么痛快。八年的买卖,到这儿也就到头了。
第十天上午,短信进来,十五万二,整数到账。我先给老陈和小马转了工资,把压了三个月的部分补齐。下午跑了趟上游,张老板的六万四当场结清,他非要留我吃饭,我没吃,赶回来对了民宿那间房的新单子。老陈背上工具包,说明天一早去量尺寸。
晚上老蒋来电话问数,我一说,他“嗯”了一声:“到了就行。梁总说什么没有?”我说没有。挂了电话,我把调解书、签收单和那张抄着微信日期的纸,一起收进柜台最底下的抽屉。
那部旧手机充上电,搁在最里头,没刷机。第二天早上店里照常七点半开门,老陈在里头裁板,电锯的声音跟往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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