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确:女性严禁从事矿山井下作业,不分工时长短:
煤矿安全规范一直是行业监管重点,不少从业者对井下作业用工规范存在疑问。
近日,有市民刘先生留言咨询,女性工作人员能否每日短时下井,从事一至两小时的矿山井下临时性工作,针对该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给出明确官方答复。
该局明确回复:女工不可以从事井下工作,该规定不存在临时作业、短时作业的例外情况,无论下井工作时长、工作性质是否为临时辅助,女性人员均严禁参与矿山井下各类作业。
这项硬性规定并非临时管控要求,而是基于井下特殊作业环境制定的刚性安全准则。井下空间密闭、环境复杂,存在粉尘、透水、坍塌、有害气体泄漏等多重安全风险,作业强度大、风险系数高。同时,从劳动保护角度出发,女性生理体质特殊,长期或短时接触井下恶劣环境,极易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此次官方答疑进一步厘清了行业用工误区,破除了“短时、临时下井合规”的错误认知。各大矿山企业需严格落实用工规范,全面杜绝女工入井作业,筑牢劳动安全防护防线。同时,相关从业者也应熟知矿山安全用工规定,自觉规避违规作业行为,切实保障自身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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