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追星之路始于2013年。13岁的我,几乎顺其自然地加入了饭圈。“沦陷”的第一步,也许来自对基于共同兴趣的社交与归属感的渴望。放学后拿到手机,我首先要处理同班好友发来的各种粉丝群邀请,做几套入群测试题,再通过一些好友申请并聊天,最后还要在QQ空间等地转发相关内容,以证明自己的粉丝身份。
那种热闹太迷人了。大家围绕共同兴趣热烈讨论,又不局限于此,谈天说地,不知疲倦。青春期的情绪好像都消失了,只剩下一个由共同热爱筑起的世界。一位“同担”会在我中考时为我加油,跟我讨论我发在动态里的某本书,我们到现在还会偶尔联系。
不过,很快我就得到了教训。一个“大粉”在QQ空间把我“训斥”了一通,似乎是因为我发布的有关组合的内容引来了越来越多人的点赞和评论,“威胁”了她的“统治地位”。最终,我删除了她这个好友,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成为“粉头”,下定决心再也不掺和饭圈相关的任何事,只专注明星本人。
岁月静好了一段时间,我却又一次进入饭圈。这一次,是被“心愿变成现实”的巨大魔力吸引。起因是我买了一本双人杂志,心心念念的CP在剧外“合体”。我又购入双人代言、单人代言,跟随粉丝群内的购买指南,标注是“CP粉”购买,并用“CP粉”的符号在品牌微博下评论。我的CP继续线上互动、双人直播,我继续下单……结局毫不意外:我的CP开始“解绑”、出卖“CP粉”。
追星多年,我唯一的教训就是没有吸取过任何教训。我又嗑了一对CP,两人所在的公司因旗下明星的粉丝常有极端行为而“声名远扬”。不久,我就在超话里看到“同担”为了抢一个能让灯牌更好看的位置,与另一家粉丝推搡争执。那天晚上,我们的灯牌占据了很大一片位置,应援色那么亮,他们两个人也频频向那块区域挥手。我忍不住想起那个粉丝晒出的图片:她的手鲜血直流。
这些是怎么发生的?A粉丝想让灯牌出现在显眼的位置,好让他/她喜欢的明星看到有人为他/她而来;B粉丝也持同样的想法。最佳位置有限,他们便开始争夺。如同任何一次饭圈冲突,起因似乎都是粉丝想要证明,他们喜欢的人拥有最多的“爱”,因此应当拥有“最好的”资源。
爱需要证明吗?说不需要,显然也不对;那样的话,“爱”不就成了一个轻飘飘的字眼?但是要怎么证明呢?代言的销量、社媒内容的数据,还是灯牌的范围?
明星不只是个人,背后还有经纪团队和相关利益方。在这一行动场中,单个粉丝不可能靠自己与明星建立“关系”,除非仅仅关注作品;一旦对明星有更多情感要求和价值寄托,就必然会对“关系”产生渴望。
饭圈是构筑这种“关系”的重要一环。明星、单个粉丝、饭圈构成了稳定的“爱的三角”。明星不会说“我爱某某某”,但大概率会说“我爱粉丝们”。个体融入粉丝群中,成为巨大的“一”,这个“一”能够实现与明星的关系互动。个体要通过“数据表现”来证明自己是“一”的组成部分,只有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才能共享他们生产的意义和美好。
追星作为一种文化消费,复杂之处在于其中掺杂了自我投射和情感信念。这不仅涉及对某位明星的理解与定义权的争夺,更关乎粉丝的自我认同。这些本就具有非理性一面的力量,叠加从中牟利者的煽动,最终演变出无法控制的后果。
家里的角落堆积着我买来的数不胜数的明星周边和其实很难用的代言产品。有一次,我又花78元买了两张计入官方数据的小卡。78元够我好好吃一顿甚至两顿饭,但在饭圈内,这却是一个甚至不好意思晒图分享的数额。我小心翼翼地捏着那两张卡,它们薄得像A4纸,稍一用力就会发皱。我突然想:是谁决定它可以证明爱,并决定它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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