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宋某、泰州硕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将于2026年11月20日10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是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借款业务后续履约环节出现的争议纠纷,将对其相关债权追偿进度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宋某、泰州硕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0 10: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法庭3313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9966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顾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内持牌汽车金融机构,本次涉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项目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部门承办,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关联该机构对应借款债权的权益主张落地,也为同类汽车金融借款纠纷的司法处置提供相应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卫勇,所属行业为汽车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480人,注册资本92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9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60号财富广场F幢。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4140002007-11-01General Motors Financial Company, Inc.35%3220002007-11-01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20%1840002007-11-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汽通用汽车金融作为原告发起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是其常规债权追偿的合规举措,直接关系到对应逾期债权的回款进度。作为持牌汽车金融机构,本次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既可为其后续同类业务的履约风控提供实操参考,也能为行业内同类汽车金融借款纠纷的司法处置积累样本经验,整体属于业务运营中的正常维权环节,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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