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大那个留学生,第二次道歉视频出来了。摘墨镜,摘口罩,露脸鞠躬。评论区顶得最高的一句话,我盯了很久:
“不是知道错了,只是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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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天我不想再说“怕不怕”的问题。我想说一个更让人睡不着的东西:这个人,大概率不是一时糊涂。他是故意的。
先把硬事实摆出来,不拿网传当结论。
当事人陈宇昕,南京籍,24岁,莫斯科国立大学历史系大三。环球时报从知情人士那里拿到的时间线,比大多数人看到的要长得多:
预科阶段,他就多次对俄罗斯老师表达支持“台独”的观点,主动接触台湾籍同学,反复讲类似的话。微信头像穿日式黑色传统服饰,个性签名用的是二战日军江田岛海军兵学校的校歌日语歌词。朋友圈用繁体字发大量日本历史人物的内容。
国庆节当天,他已经在课堂上披过一次旭日旗。 10月7日,课上携带过一面“台独”旗帜。10月14日,第三次——坐在第一排,披旗,桌上摆旧日军军帽,被同堂中国同学要求收起,拒绝,用日语辱骂同胞“八嘎呀路”,还动了手。事后被同学控制住,第一次录道歉视频,戴着墨镜口罩,辩称自己只是“展示历史知识”,拒绝交出旗子,理由是“俄罗斯朋友送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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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些点连起来看,你还觉得这是“喜欢日本文化”能解释的吗?
一个南京人,一个历史系学生,在国庆节、在历史课堂、在同胞面前,三次。 第一次可以是“冲动”,第二次可以是“不长记性”,第三次坐在第一排、被制止后不收敛、用日语骂人——这就不是“不懂”了。这是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知道别人会有什么反应,然后偏要干。
那他在试探什么?
他试探的第一样东西,是“在同胞眼皮底下做这件事,到底有没有人管”。 课堂里坐着一屋子中国同学,他选了一个最公开的场景,做了最刺眼的事。如果那天没有人当场站起来,没有人拍视频,没有人联名举报,这件事会不会就“展示”过去了?他第一次道歉时拒绝交旗、辩称“学术展示”,赌的就是“没人会认真追究”。他赌输了,不是因为规则突然严了,是因为那一屋子中国同学没有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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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试探的第二样东西,是“南京人”这个身份本身的分量。 这是最让人不舒服、也最不能回避的一层。南京是什么地方,不需要我多说。一个在南京长大的人,比任何人都清楚旭日旗和军帽意味着什么。恰恰因为清楚,他才选了这个符号。 如果是一个对历史完全无感的人披了旗,你可以说是无知。但一个历史系大三学生、一个南京人,在课堂上有准备地摆出军帽、披上旗子、用日语骂人——这更像是在用自己身上最敏感的那个标签,去碰撞一条最不能碰的线。
网上已经有分析人士提出一个值得高度警惕的判断:境外一些精日分裂势力,存在刻意瞄准、拉拢南京青年的可疑动向,逻辑很阴险——一旦受害最深的南京青年自己都开始亲日、媚日、淡化历史,他们就可以拿这个去歪曲历史,去质疑南京大屠杀的真实性。必须说清楚:目前没有实锤证据证明陈宇昕与境外势力存在深度勾结,这仍然是高度怀疑,不是定论。 但即便抛开“渗透”这一层,他个人从预科到课堂持续近一年的行为轨迹,已经足够说明一件事:这种思想不是10月14日早上突然长出来的,它有一个形成、加固、然后被公开表演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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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警惕?
因为这件事最危险的示范效应,不在于一个人披了旗,而在于如果这样的人在海外课堂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同样的事,最后只是“道个歉、等风头过去”,那这条线在有些人眼里就会变成一条可以踩的虚线。 今天在莫大历史系课堂披旗,明天就可能在另一个国家的另一间教室里,用另一种方式“展示”。沉默不会让挑衅停止,只会让挑衅者确认成本足够低。
也因为这件事撞上了一个法律上必须说清楚的现实:海外不是法外。 中国刑法第七条写得很明白,中国公民在境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禁止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的行为,公开展示旭日旗如果被认定构成对民族情感的伤害、对历史底线的消解,在国内语境下可能触及治安管理处罚中寻衅滋事的规定。当然,最终怎么定性、追不追责,权力在司法机关,不在网友。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人已经在国外了,国内管不着”这个想法,在法律上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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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一句可能不太中听的话。
骂他“精日”、喊“开除国籍”,情绪上完全能理解,但法律上“开除国籍”不存在,国籍法里没有这个机制。真正该盯住的,不是一句解气的话,而是两件更实在的事:莫大校方最后的处理结论是什么;以及,一个中国公民在海外持续做出这类行为,回国之后有没有一套跟得上的法律评价机制。
他是不是在试探底线?答案已经写在他从国庆节到10月14日的行动里了。
底线这个东西,从来不靠挑衅者自觉,靠的是每一次都有人站出来,把它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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