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众号讯 (吴贻伙)10月15日至16日,安徽省检察院“皖检之星”基层巡讲第二巡讲团走进该省滁州市检察机关,凌训红、汪瑶、杨静、何晓惠等4名“皖检之星”,围绕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集中分享与分业务条线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把实战淬炼的办案经验、工作方法送到基层检察干警身边。这是今年以来“皖检之星”的第四次基层巡讲。
10月15日至16日,安徽省检察院“皖检之星”基层巡讲第二巡讲团走进滁州市检察机关。
“皖检之星”是安徽省检察院于2021年在“皖检先锋”典型选树工作机制之下创设的一个典型宣传品牌,曾被最高检评为首届“新时代检察传播十大创新事例”,被检察日报评为“看得见的正义”创新品牌。组织“皖检之星”赴基层巡讲,是该省检察院加强典型选树成果运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完善“皖检之星”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持续擦亮“皖检之星”宣传品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安徽省检察院专门印发《全省检察机关“皖检之星”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着力构建“皖检之星”从发现、培育、宣传到使用、管理的全链条机制,从而做实典型选树宣传的常态化长效化。
在典型发现方面,《方案》强调,要注意从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办理中,从获得各类全国性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的选手中,从工作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肯定、推动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解决的人员中,从主管主办的检察工作获得全国性表彰表扬的人员中选树发掘“皖检之星”人选。
在推荐培育方面,《方案》要求建立市级院季度推荐、省院机关年度推选、省院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推荐体系,重点关注基层和办案一线干警,严格履行推荐、审核、审议、审定等程序,不断充实“皖检之星”典型人才库。
在结果运用方面,《方案》规定,安徽省检察院将于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推荐宣传的“皖检之星”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利用全省检察新媒体矩阵将“皖检之星”的宣传贯穿全年,并择优推荐进行更高层次的宣传。为促进业务交流、经验共享,每年将组织基层巡讲,推动“皖检之星”从单纯宣传展示向人才培养、业务提升、综合赋能转变。此外,还将“皖检之星”评选结果作为干警年度评优、人才选拔、检察官遴选、晋级晋职的重要参考,并推荐表现突出的“皖检之星”参评省部级以上表彰,以推动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破层出圈。
据了解,截止今年10月,安徽省检察院已选树宣传了98个“皖检之星”集体和个人。在今年已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三项业务竞赛中,安徽省共有8名检察干警获评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其中2人已被推选为“皖检之星”进行宣传。
第10738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吴贻伙 二审 丨吴荧
文字丨吴贻伙
图片丨童晶晶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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