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授衔,设有元帅、大将这两个最高等级军衔,而1988年恢复军衔制度的时候,直接取消了元帅、大将,最高军衔设置为一级上将,但是一级上将始终空置,没有授予任何人。很多人会疑惑,时隔二十多年重新恢复军衔,为什么不再设立元帅和大将?这个决定不是临时想法,是结合时代背景、军队现状、国家顶层考量做出的严谨决策,有多重深层次原因。

第一,元帅、大将军衔,是战争年代的特殊荣誉军衔,对应的是大规模革命战争的历史条件。1955年的元帅、大将,是为了表彰在长期革命战争中,统帅大兵团、在战略层面为建国立下决定性功勋的开国元勋。这两级军衔,本身带有浓厚的战争时代属性。到1988年,已经进入和平建设时期,没有大规模战争,不再产生能够匹配元帅、大将功绩的高级将领。

元帅对应的是统帅全国武装力量、指挥战略级大兵团作战的历史功绩;大将对应的是各大战略区、野战军核心指挥者。和平年代军队的主要任务是国防建设、战备训练、科研发展,不存在这种大规模战争环境,自然不再设置这两个战争专属军衔。

第二,1988年军队高层人员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到1988年,十大元帅、十大将绝大多数都已经逝世。剩余少数在世的开国将帅,绝大多数已经离休退休,退出现役。1988授衔规则明确,只授予现役在岗军官,离休退休人员不参与授衔。也就是说,即便保留元帅、大将,也没有符合现役在岗条件的人员可以授予。保留这两个军衔,只会变成空置的荣誉头衔,没有实际使用价值。

第三,精简军衔等级,简化军队管理体系。1955年军衔等级偏多,层级复杂。经历多年和平建设,军队希望军衔体系更加简洁实用,服务日常部队管理。减少高层级军衔,简化等级,更适合和平时期军队日常运行。如果继续保留元帅、大将,会增加军衔层级,带来待遇、职权界定上的复杂问题。

第四,区分历史荣誉和现役岗位军衔。国家对于开国将帅的历史功绩,不会因为取消军衔设置而抹去。1988年同步推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制度,专门用来表彰建国前参加革命的离休老干部。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专门用来认定老一辈的战争功绩。功勋荣誉章属于终身荣誉,和现役军衔分开。也就是说,历史功劳用荣誉章来表彰,现役军衔只用来界定和平时期现役军官岗位等级,二者分开,逻辑清晰。

第五,顶层制度设计的考量,避免高级军衔过多。和平时期如果保留元帅、大将,未来一旦设置,很容易造成高级军衔泛滥。取消之后,控制将官层级数量,保持军衔的严肃性和含金量。1988年设置一级上将,作为最高军衔,但是始终没有授予任何人,1994年修订条例时,直接把一级上将也取消,最高军衔定为上将。

综合来看,1988不设元帅、大将,核心就是:这两级军衔是革命战争产物,和平年代无适用对象;现役授衔面向和平时期在岗军官;历史功绩改用功勋荣誉章来表彰;同时简化军衔层级,便于和平时期军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