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近期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详情显示,2026年6月26日15时05分,深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在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第4合同段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发现一工区福民互通特殊路基段存在问题如下:1.特殊路基施工专项方案缺少钻机转运安全防护措施;2.起重吊装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域;3.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登记不全,未记录司索人员信息,未将司索人员纳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经核查,项目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交办安监〔2025〕28号)文件,上述3项隐患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经调查取证,该项目路基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该施工单位实施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经核,本案中违法行为属于较重情节,未对3处以上不满7处一般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中交二航局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是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二航局”)的全资子公司。官网资料显示,中交二航局创建于1950年,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港航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特级资质,铁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环保工程、隧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以及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施工装备。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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