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凡凡。专注分享普通人身边的现实问题、人情真相与生活认知。内容通俗接地气,看完能让人清醒通透。喜欢可以点个关注。
设立问责制度,初衷是压紧压实岗位责任,让履职不到位的人受到约束,倒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但在现实落地过程当中,出现了一种值得警惕的反差现象:踏踏实实干事、敢啃硬骨头的人,干得多、接触矛盾多,出错的概率随之变高,稍有疏漏就容易被问责;反观少数遇事躲着走、能推就推的人,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主动揽事,很少出错,反倒很难被追责。
这就是大家常说起的“洗碗效应”:洗碗越多,摔碗的概率就越大;从不碰碗的人,永远不会打碎碗。必须客观讲清楚,并不是问责制度本身设计有问题,而是部分地方执行层面出现了尺度偏差。一方面存在问责泛化、简单化,误伤埋头干事的人;另一方面,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处置常常浮于表面,很难动真碰硬。长此以往,会慢慢挫伤实干者的积极性,滋生“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心态,对事业发展造成实实在在的负面影响。
同样一套制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差
很多人会疑惑,同样的规则之下,为什么实干者容易踩问责红线,而躺平不作为却常常难以追责,这里面是多重现实因素叠加造成的。
一、实干干事本身自带风险,躺平行为却具备隐蔽性
愿意担当的人,接手的大多是急难任务、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探索类工作。这类工作没有现成模板,现实情况错综复杂,就算出发点为公,流程大体合规,也有可能出现预料之外的偏差。干的事情越多,触碰风险点的机会就越多,被督查发现瑕疵、收到群众投诉的概率自然更高。
而不作为、躺平,本身带有很强的隐蔽性。不作为很少会酿成一眼可见的重大事故,大多表现为拖延敷衍、遇事推诿、该拍板却不拍板。没有恶性事件爆发、没有引发舆情,很多消极履职行为就藏在日常工作当中,不容易被一眼识别。简单说:实干带来的失误看得见摸得着,不作为的消极懈怠,很多时候藏在过程里,不容易取证定性。
二、两者取证、定性的难度完全不一样
实干过程中出现失误,一般有具体事件、书面记录、时间节点,线索清晰,启动问责的门槛相对低。
可要认定一个人“躺平不作为”,就要仔细分辨:究竟是客观条件受限、能力跟不上,还是主观上故意不愿干事。想要坐实“该干却故意不干”,需要梳理大量会议记录、工作台账、沟通记录,收集一整套完整的过程证据,现实操作当中难度要大很多。
三、部分单位存在执行层面的认知偏差
遇到工作出纰漏,优先问责一线具体办事人员,用问责来回应督查、平息矛盾,出现“问下不问上”的现象。而不作为因为没有明确事件引爆,往往以口头提醒、批评教育草草了结,很难走到正式问责流程。于是就形成一种现实观感:做事出错就要挨板子,不干事反倒平安无事。
当然我们不能一概否定问责,绝大多数问责处置是精准公正的,针对的确实是违规失职行为。我们讨论的,只是部分地方出现的执行偏差,不是否定问责制度本身的价值。
“洗碗效应”带来实实在在的负面影响
当“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成为一部分人的现实感受,会带来一连串连锁负面后果。
一、打击实干者的干事底气
拼尽全力干活,却要承担更高的追责风险,时间久了,不少人心里会产生不平衡。遇到难题开始往后缩,做事只求程序过得去,不求实际效果,不敢大胆创新探索,行事变得畏首畏尾。
二、形成逆向的队伍示范
勤恳干活的人承受压力,回避矛盾的人不受影响,这种现实对比会释放消极信号。原本愿意担当的人,也会慢慢学着明哲保身,单位内部容易滋长求稳避事、重痕迹轻实效的风气。
三、很多社会难题悬置搁置
改革攻坚、化解历史遗留矛盾,总要有人站出来扛风险。如果人人都怕担责,遇事绕着走,很多民生难题就会来回打转、久拖不决,最终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于这类现实问题,高层早已关注到,近些年不断出台文件纠偏。反复强调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区分改革探索的无意过失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问责简单泛化;同时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专门针对不担当不作为明确约束措施,就是为了破解这类痛点。但制度从文件条文落到基层现实,还需要持续细化打磨。
破解困局,不能只靠思想觉悟,关键在把制度做精准
想要扭转“实干易担责,躺平难追责”的现状,光靠号召大家提高思想觉悟远远不够,重点要在问责尺度、容错机制、考核导向、权责划分上面补齐短板,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错责相当。
一、问责要守住精准标尺,拒绝一刀切
不能只看最终结果就倒推全部责任,要综合研判干事的动机、客观现实条件、办理程序、历史背景。分清是主观故意失职渎职,还是改革探索当中的无心过失;分清是个人履职问题,还是上级决策、客观条件限制带来的问题。事实没有核查清楚,不仓促启动问责,杜绝凑数式问责。
二、容错和追责两手都要硬
一方面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为公心干事出现的非原则性失误依规容错减责,不让敢闯敢干的人心寒。另一方面补齐对不作为的问责短板,细化不作为、慢作为的认定标准,不能只盯着办砸了的事,也要盯紧“该办却没有办”的事,依托督查、群众反馈、日常考核多条线索,让敷衍躺平的人无法蒙混过关。
三、调整考核评价的指挥棒
考核不能只看有没有出错,更要看干了多少实事、化解多少难题。不要简单把“不出事”当作优秀标准,把敢啃硬骨头、主动处置复杂矛盾作为正向加分,树立实干有为的导向。
四、厘清各岗位权责边界,杜绝责任无限向下传导
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不能把所有压力一股脑压到基层干活人员身上,避免出现“上级决策、基层背锅”的情况。
总结与深思
问责是一把双刃剑,用得精准,能够约束失职、激励担当;一旦尺度跑偏,就会伤害干事者的积极性。
我们既不能放松问责、纵容躺平不作为,也不允许问责泛化挫伤实干队伍。现实里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完美,人的判断、复杂客观环境都会带来变数。但优化方向十分明确:让真正失职渎职的人得到应有追究,让敢干事、肯干事的人不用背负无端风险。严管和厚爱并重,约束与激励并行,才是问责制度应有的样子。
免责声明
本文参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办激励干部担当相关文件、人民网、求是网公开调研材料,仅为社会治理科普分析,不针对任何具体单位、具体个人,各地制度落地执行情况存在差异,以当地实际为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