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启动认定工作。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按照认定标准和流程要求,主动评估并提交申报材料。联系方式、申报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工作指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工作指南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为指导和帮助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规范、有序做好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根据《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并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一)被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注册用户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在100万以上;

2.该网络平台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对象不局限于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注册用户数量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在100万以上。

(二)认定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该网络平台下载量、用户数量规模较大,或者网络产品的销售额、交易量等较大;

2.该网络平台未成年人登录频次、使用时长、使用偏好、消费金额等指标较高;

3.该网络平台涵盖大量涉及或者面向未成年人的信息内容;

4.该网络平台是涉未成年人相关垂直领域的代表性平台;

5.该网络平台在近3年内存在较多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问题,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6.其他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

二、申报方式

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送达书面材料并附带电子版的方式提交认定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光盘寄送省级网信部门,信封封面请注明“网站平台名称+平台认定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强化工作主动性,按照要求提前开展自评估,做好认定准备工作。符合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标准但未主动提交申报材料的,认定工作咨询委员会将通知及时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应当按照模板要求,详尽提供相关说明、数据、案例等材料,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需要补充或者更正申报材料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补充或更正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申请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XX公司关于申请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申报书》

2.《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情况表》

3.《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自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基本情况、用户规模及未成年人用户占比、未成年人使用情况分析、平台对未成年人影响的自评估结论、已采取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等

4.《承诺书》

5.其他证明材料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对所提交的自评估报告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解释说明等补充材料,不得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情形。相关材料模板可联系属地网信部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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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网信办开展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等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