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10月19日发布公告,启动一项认定工作: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以及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需要主动申报。触发申报的门槛被写成了具体数字——1000万注册用户,或100万月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套标准来自《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公告要求平台"强化工作主动性",提前开展自评估,做好认定准备。

先看第一类: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认定办法把它拆成两种情形。

  • 产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注册用户以上,或月活跃用户100万以上;
  • 服务对象不局限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注册用户以上,或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100万以上。

两种情形的数字门槛一致,区别在于平台是不是"专门做给孩子用"。前者看全站用户,后者只数未成年人那一部分。对综合类平台来说,这意味着要把未成年人用户单独拎出来算账。

第二类是"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这一类不设单一数字,而是综合六项因素判断。

  1. 下载量、用户数量规模较大,或销售额、交易量等较大;
  2. 未成年人登录频次、使用时长、使用偏好、消费金额等指标较高;
  3. 涵盖大量涉及或面向未成年人的信息内容;
  4. 是涉未成年人相关垂直领域的代表性平台;
  5. 3年内存在较多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问题,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6. 其他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

这六项里,第5项值得单独看一眼:它把时间窗口划在近3年,并且要求"较多"违法违规问题且"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历史合规记录会进入认定视野。

公告同时留了一道后手:符合认定标准却没有主动提交申报材料的,认定工作咨询委员会将通知其及时提交。申报不是自愿选项,漏报会被点名补交。

对平台而言,眼下要做的动作很明确——先自评估,判断自己落在哪一类、够不够门槛,再决定申报材料怎么写。数字摆在那里,1000万和100万,是两道需要自己先量一遍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