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为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已融入市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随之而来的,是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超速行驶、闯桥隧等高频交通乱象。

长期以来,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摸索出一套“避罚套路”:用口罩、毛巾、贴纸、公仔、挡板等工具遮挡车牌,甚至直接弯折、拆卸号牌,自以为只要挡住摄像头视线,电子眼就拍不到、查不到,就能肆无忌惮违章。

然而

需要所有车主注意的是

遮挡号牌本身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就算处于停放状态也一样违法

近日

广州交警主动出击

严查电动自行车遮挡号牌行为

包括停在路边的违规车辆

刻意遮挡车尾号牌,查!

执法现场,交警会核查停放在路边、遮挡号牌信息的电动自行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旦核实存在遮挡号牌违法,交警会第一时间联系车主到场接受处罚。无法联系上车主的,相关违法取证依然有效,涉事车辆将会被依法扣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假牌、套牌车辆,扣车!

整治现场,交警现场耐心对被查处的违法车辆使用者进行教育。而针对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交警现场依法予以扣车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链接

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号牌。

禁止买卖、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禁止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或者转让、出租、出借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行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行驶证。

遮挡号牌这个小动作

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01

妨碍执法

故意遮挡号牌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路面设备无法取证违法照片并记录,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属于妨碍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行为。

02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往往是为了掩盖其“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极大增加了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的风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03

威胁受害者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号牌被遮挡,目击证人和电子警察均难以记下肇事车辆的完整号牌,给公安交管部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了极大的难度,导致受害者难以获得及时的经济赔偿,严重威胁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04

增加骑行者心理负担

驾驶人因担心被交警查处或抓拍,骑行时容易产生紧张、分心、慌张等心理,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反而增加了骑行过程中的实际危险性,得不偿失。

广东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号牌

是车辆合法身份的标识

保持号牌清晰完整是驾驶人的义务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