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这桩案子,看得人心里堵得慌。
两个八十岁左右的老人,一个病危,一个认不清事,女儿还在国外回不来。
几个房产中介看准这个空档,天天上门献殷勤哄老人,硬生生把一套核定两百二十多万的房子,以七十万的低价哄着签了合同过户。
张女士和李先生是老两口。
李先生得了阿尔茨海默症,手里拿着残疾证,平日里全靠老伴张女士照看。他们的女儿李女士一直在国外,没法守在身边。
2025 年,张女士查出恶性肿瘤躺倒在床上,反倒要李先生来搭伴过日子。
中介何某、金某听说老两口的难处,隔三差五跑来送饭,嘴上不停嘘寒问暖,慢慢跟老人说,可以把房子卖掉,拿着钱养老过日子。
去年五月份,张女士病重住进医院,医院直接下了病危通知。
到了下个月,李先生替躺在床上没法动身的张女士,跟中介以前的同事吴某签了购房合同。
这套虹口区还租着人的房子,说好卖七十万。吴某先给一万块定金,剩下的钱等过完户再给。
签完合同的第二天,中介一行人陪着去办过户。张女士是救护车拉过去的,全程躺在担架上面,就在这种状态下接受工作人员询问。过户手续办完还不到一个星期,何某他们就把两位老人送到苏州一家养老院。
住进养老院的第二天凌晨,张女士就走了。养老院的人联系不上家属,又听说房子卖得格外便宜,觉得这事不对劲,直接报了警。远在海外的李女士接到消息,赶紧回国,陪着父亲李先生一起把对方告到法院。
李女士和李先生在法庭上说,中介当时故意不说真实房价,蒙骗两位老人。签合同的时候张女士已经病危,人都不清醒。
李先生本身是二级精神残疾,脑子反应不过来,根本看不懂这种大额交易。
这笔买卖明显不公平,要求法院撤销合同,还要对方赔钱。吴某这边却不认可这个说法。
他说自己是中介带去看房,房子里面有租客,他只在小区外面转了转,没有进屋。
他跟老人当面聊的时候,是老人自己提出来女儿在国外,打算卖房养老。七十万的价格是老人自愿同意的,钱也已经全部付清,交易早就做成了。他还提出,李先生和李女士不是签合同的人,没有资格要求撤销,自己不该赔钱。
法官把整件事捋清楚之后给出了说法。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趁着对方处境艰难,没有判断能力,做成明显吃亏的交易,受害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这起案子里,两边根本不在一个对等的状态。
两位老人年纪大,身上都有病,子女不在跟前,面对卖房这种大事,拿不出清晰的判断。
吴某以前干过中介,对房价行情门清。从头到尾两天就走完签约过户,他连屋子都没进去看过,摆明是抓住老两口孤立无援的机会。
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作为共有人,有权起诉撤销交易。
七十万的卖价,和税务核定的价格差得很远,再加上先过户再给钱的约定,两边要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对等。
最后法院判决,撤销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吴某需要赔偿相应损失,判决已经生效。
我看完卷宗里的细节,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些坏人最擅长的就是打感情牌。
老人身边缺人照料,有人送一口热饭,说几句暖心话,防备心很容易放下来。他们不会当场逼着老人签字,而是一点点渗透劝说,专挑老人最无助的时候下手。
这件事也实实在在提醒我们。
家里有高龄、患病老人,一定要多留心来往的陌生人。房产是一辈子的积蓄,千万不能在身体垮掉、脑子不清醒的时候仓促做决定。
靠假意关怀挖出来的便宜买卖,再怎么包装,法律也不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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