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拟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 2023版试行规则将同步废止。规则旨在统一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基础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本次规则核心亮点集中在四大方面:
1. 构建三级四类市场架构
现货市场按运营范围分为省间、区域、省(区、市)三级;按时间与功能划分为日前市场、可靠性机组组合、日内市场、实时市场四类,分层实现电量交易、机组优化与实时调度功能。
2. 确立节点边际电价机制
原则上采用节点边际电价出清,精准反映电力时空价值;设置申报限价与出清限价双重管控,价格持续触限后可启动二级限价;同步建立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覆盖启动、空载等无法通过电价回收的安全成本。
3. 全面扩容市场参与主体
明确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地位,支持新能源与场站内配套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申报、出清、调用、结算和考核等;推动发用两侧全面报量报价,用户侧平等参与市场,逐步探索按物理节点价格结算。
4. 规范结算与风险防控体系
采用 “日清月结” 结算模式,推动省级/区域市场从差量结算向差价结算转变;禁止设立不平衡资金池,明确阻塞费用分配规则。同时划定供需、价格、系统安全等六类风险,建立市场暂停、中止、恢复三级干预机制;要求技术系统具备双活备份能力,重大调整需经第三方独立校验。
业内指出,新版规则统一了全国现货市场的制度底线,将进一步强化价格信号引导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支撑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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