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罗浮山及周边区域户外活动涉险救援处置办法》(下称《办法》),于10月17日起实施。《办法》旨在规范罗浮山及周边区域户外活动涉险救援,明确救援责任边界,引导公众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节约公共救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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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先救后偿,明确收费边界

《办法》明确,涉险救援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先救援后追偿”,但并非一律收费。军队、武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参与的公共救援力量,不适用有偿追偿。有偿救援费用主要针对第三方社会专业力量、外聘向导等非公职人员成本,以及院前救治等必要开支。

四类情形,违规探险自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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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含临时限制或禁止进入区域)开展徒步、登山、露营、溯溪、探险等活动的人员,《办法》明确4类需自行承担救援费用的情形:一是逃票闯区,未购票或擅自翻越围栏进入未开放区域;二是违规游览,合法进入开放区但违反安全警示、擅自偏离线路、攀爬危险边坡或前往禁区;三是高危冒险,无视禁令或劝阻,擅自开展无专业装备攀岩、恶劣天气登山等高风险活动;四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引发险情的行为。

规范核算追偿,付费不免责

有偿救援费用仅核算与当次救援有直接因果关系且合理的实际成本,包括劳务费、院前救治、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后勤保障费及装备材料费等,不含精神损失等非财产损失。劳务费参照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食宿费按博罗县差旅标准执行,车辆、索道、装备等按实际发生额或市场价核算。追偿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并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追偿流程方面,管委会或属地政府将在救援结束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核定,20个工作日内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告知书》。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无异议后需在1个月内支付,逾期未付将依法追偿。

《办法》特别提醒,支付有偿救援费用不免除擅自闯入未开发区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户外爱好者应走正规线路、不逃票、不盲目进入未开放区域,并听从工作人员劝阻。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N视频记者 王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