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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5号)精神,经过层层评选推荐,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兵团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2个集体、4名个人为正式推荐对象,确定1个集体、1名个人为递补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兵团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兵团妇联组织宣传部)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兵团妇联组织宣传部

邮编:830002

联系人及电话:钟佳 0991-2896527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兵团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公示名单

一、正式推荐对象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1.十三师妇女联合会

2.十师一八三团锡伯渡社区妇女联合会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

1.张燕飞 塔里木大学纪委委员、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

2.贺 琴 一师八团妇联兼职副主席、八团十一连党支部书记

3.罗惠琴 四师六十八团丽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4.吕建丽 三师图木舒克市永安坝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妇联主席

二、递补推荐对象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十四师皮山农场妇女联合会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

戴凤琴 六师五家渠市妇联一级主任科员

▌本文来源:兵团妇联

编辑/赵家莉 责编/陈艳玲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