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书浩 梁国杰
2026年是太平洋岛国推动区域气候行动并寻求全球气候共识的关键之年。9月初,太平洋岛国论坛领导人会议通过《紧急和包容性气候行动宣言》,呼吁国际社会加快减排、适应和气候融资行动。随着10月第3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31)区域筹备会议举办和11月COP31临近,太平洋岛国已任命气候特使,致力于凝聚面向岛屿国家的议题共识。这一系列密集动作,是太平洋岛国从传统的“气候脆弱者”,转型为全球气候治理重要攸关方与积极贡献者的体现。
太平洋岛国的气候治理贡献
太平洋岛国在全球气候治理框架演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跬步之功”。这些国家的集体共识强调,气候变化不仅是环境问题,更关系国家生存、发展权、海洋权益和代际公平。在全球气候治理框架和机制演进过程中,太平洋岛国发挥了重要影响。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制定中,太平洋岛国推动将岛屿国家“脆弱性”和“生存危机”纳入国际气候制度;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后,太平洋岛国联合“高雄心国家”推动将全球控温目标收紧至1.5℃,并最终载入《巴黎协定》,被确定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长期目标。
此外,太平洋岛国积极推动损失与损害机制和气候法治进程。在损失与损害机制方面,太平洋岛国强调,气候变化对岛屿国家国土丧失、文化遗产消失、传统生计中断和社区迁移等的损害具有不可逆性;在气候法治方面,太平洋岛国推动国际法院就气候变化相关国家义务发表咨询意见,并通过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与国际法委员会等机制,推动将保护海洋环境、避免跨境损害和维护后代利益责任纳入司法范畴。
澳大利亚加入气候外交博弈
太平洋岛国的气候主张能够在COP31前获得国际关注,离不开澳大利亚的助推。澳大利亚把太平洋岛国视为外交、安全和发展的重点,在气候方面,不仅支持太平洋岛国举行COP31预备会议,还通过项目援助提升太平洋岛国的气候韧性和治理能力。澳大利亚的支持,为太平洋岛国在COP31上阐述集体诉求和凝聚治理共识提供了便利。
9月举行的第55届太平洋岛国论坛领导人会议上发布的《紧急和包容性气候行动宣言》,是各国对气候治理共同判断的体现。宣言强调“紧急性”和“包容性”,不仅呼吁主要排放国提高减排行动力度,也强调发挥青年、妇女、传统领袖、地方社区和原住民的作用。同时,太平洋岛国任命三位气候特使,负责在COP31会议上推进核心议题:马绍尔群岛的克里斯蒂娜·斯泰格负责“守住1.5摄氏度目标”,斐济的伊尼亚·塞鲁伊拉图统筹海洋事务,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鲁埃尔·亚穆纳负责气候融资议题。这三项任务紧扣减排底线、海洋安全和治理资源,构成太平洋岛国参与COP31的核心议题。
当然,澳大利亚的支持并非没有边界,澳大利亚和太平洋岛国在气候议题上亦存在分歧。COP31由土耳其承办、澳大利亚主持谈判本就是多方妥协的结果。澳大利亚欲借此提升其在太平洋地区的领导力,却也面临国内能源产业需求、经济成本和政治等方面的压力。太平洋岛国希望主要排放国更快淘汰化石燃料,并在历史责任、损失与损害和长期融资上履行承诺,澳大利亚则强调渐进转型、技术进步和政策可执行性。
因此,澳大利亚推动太平洋岛国将自主议题纳入COP31,但不意味着在所有议题上全盘支持岛国立场。对太平洋岛国而言,澳大利亚是重要的伙伴,也是需要沟通和协调的谈判对象。如何保持议程自主,仍是太平洋岛国参与全球气候谈判中的重要挑战。
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气候治理互动
面对即将召开的COP31,太平洋岛国明确提出,国际社会不应停留在政治宣示,更应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从政治宣示走向行动落地。这些国家将重点推动三项诉求:一是维护1.5℃控温目标的政治权威,敦促主要排放国提出更具雄心、更加透明和可验证的减排路径;二是提高适应资金和损失与损害资金的可预测性、可获得性和直接性,降低岛屿国家申请和使用国际资金的制度门槛;三是推动海洋治理、气候迁移和国家地位连续性纳入更加稳定的国际规则体系。
对太平洋岛国而言,COP31能否取得实效,不仅取决于会议文件的表述是否积极,更取决于国际社会能否将相关承诺转化为资金、技术及长期治理支持。
中国支持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近年来,中国在清洁能源、海洋渔业、气象预警、灾害防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一批“小而美”项目,帮助岛国改善能源供应、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加强海洋资源管理。2025年的第三次中国-太平洋岛国外长会上,中国提出未来三年面向太平洋岛国基层社区实施100个“小而美”项目,帮助太平洋岛国基层社区提升应对气候变化韧性。
在多边战略层面,中国是太平洋岛国的坚定同行者。中国尊重太平洋岛国有关全球气候治理的合理诉求,共同推动发达国家落实气候适应融资、损失与损害资金及技术转让承诺。其次,围绕海洋治理、气候迁移、国家地位连续性和气候法治等新议题,中国始终与太平洋岛国保持政策交流与对话,支持后者提升国际谈判能力。再次,围绕气候项目的人才培养、社区能力等,中国致力于增强太平洋岛国自主实施气候项目的能力。中国同太平洋岛国及其他南方国家的气候合作向世界昭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的南南合作,是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关键力量。
(作者赵书浩是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作者梁国杰是大连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院长、小岛屿区域国别研究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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