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 构建一体化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上海聚焦发挥长三角龙头带动作用,打造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深化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融合。围绕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等重点城市,深化长三角五地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要素跨区域流通,推动优质金融资源在长三角高效均衡配置。加快科创板改革举措落实,完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链延伸等场景,优化G60科创走廊区域特色金融服务,做强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健全风险保障分担机制,支持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推广共保体模式。推动科技金融相关标准跨区域互认互通,支持科技型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科创飞地”建设。用好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一步强化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作用,提升科技保险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升金融机构全球竞争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打造面向全球的科创交易定价枢纽,搭建适配全球机构投资者的科创投资生态,着力提升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功能。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优势,推动深圳证券交易所加快建设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打造融通港澳、链接全球的产业金融中心和耐心资本形成中心。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