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全市将启用 22 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专门对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公告时间自 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20 日,公示期共 5 个工作日。公示期一结束,就将依法对公示路段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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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9 月 15 日,《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从生产销售、登记上牌到上路通行、停放充电,全链条都有了 “新标尺”。条例明确,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违规载人载物等行为,处警告或 20 元罚款;更严重的情形,处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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