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23
作者:观察君
校稿:程程 / 编辑:致知
被抖音电商发公告揭露的黑公关“网经社”,其实是一家早在2018年就被民政部曝光过的“非法组织”,改名网经社后,仍冒充“知名媒体”敛财多年。明明是家没有任何新闻资质的民营企业,却自设“总编辑”,对外宣传具有“高层影响力”和“资本市场影响力”,向企业收取动辄数十万的高额费用,提供“新闻发布”、“榜单定制”等服务,因发布涉企不实负面信息被多次起诉也毫不收敛。
今天,抖音黑板报发布了一条官方声明,揭露了一家名叫网经社的公关公司,将攻击抖音电商的批量文章,在官网上作为报价20万的“产品案例”公开展示。除了发稿服务,这家公司的官方产品介绍中还包括了“媒体发布——3个媒体群:群公告+群置顶+群红包+群待办”等。
根据抖音黑板报亮出的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该公司组织的一个媒体群中,攻击抖音电商的文章也被置顶分发给了大量媒体记者,希望大家“参考选用”,还发了一个微信红包,“如有采用,烦请反馈链接”,甚至这个微信群的名称,也被直接改成了“抖音起诉京东采销快评 网经社媒体3”,和产品介绍中“3个媒体群:群公告+群置顶+群红包+群待办”的服务内容一一对应。
说实话,由于近年来监管部门已经针对网络黑公关进行了多次专项打击,这种赤裸裸的黑公关行为已经很少见了。不过,如果干出来这事儿的是“网经社”,那倒也不意外。这家公司原来的名字叫“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乍一看像是国家级的科研机构,实际却隶属于一家杭州的民营企业。2018年,民政部将这家机构定性为”非法组织”并向社会公示,但其此后丝毫没有收敛,改名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后继续招摇。
借着抖音电商这次公告黑公关的热度,就让我们来详细梳理下这家以敛财为目的的“假媒体”和“伪专家”,希望各级部门、企业、媒体和公众不再上当受骗。
自称国务院条例立法组长的假专家
作为一家民营公关公司,网经社当然没有任何新闻资质,却一直自称“知名媒体”,并自设“总编辑”,将一名毫无正规科研经历的民办本科毕业生曹磊包装成“国内一线知名数字经济专家”,号称和多家部委、地方政府有合作,具有“高层影响力”和“资本市场影响力”,向企业收取动辄数十万的高额费用,提供“新闻发布”、“榜单定制”等服务。
曹磊自称“清华、北大、浙大、上海交大客座教授,担任国务院《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组副组长、中共中央党校全国领导干部培训教材联合主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年鉴(电子商务篇)》审稿人”等,不仅出席各种大型会议,还频频接受媒体采访。
翻看曹磊的个人简介,可谓让人眼花缭乱,其中份量最重的两个,无疑是来自国务院的背书——“担任国务院《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组副组长”,“旗下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认定的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网经社的网站上,甚至还有一张PS痕迹极为明显的、落款为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的“奖状”照片,这张图的清晰度非常感人,怀疑就是担心太清晰了更容易被人看出破绽。
网经社官网上关于曹磊和网经社的宣传物料
但只要简单检索一下就会发现,这些要么是胡编乱造,要么已经被监管机构直接打假。
首先,《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督管理条例》这部法规压根就不存在。名称上比较接近的一部法规,是《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但这部法规的起草小组人员以总局网监司为主,且全部来自市场监督系统,曹磊这样的一家民营企业员工,根本没有资格进入起草小组,更不用说担任副组长了。在该条例征求意见的起草说明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清楚介绍了其制定过程——“2018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组织全司力量,并抽调系统骨干人员成立起草小组”。
至于所谓的“旗下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认定的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更是在用春秋笔法,掩盖该机构已被民政部曝光属于非法组织的事实。
查阅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8》原文可以发现,书中关于智库影响力排名的榜单共四个,都没有所谓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仅在社会智库影响力榜单上,出现了“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按照网经社和曹磊的解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就是“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只是后面改了名。
事实上,这个打着“中国”旗号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已被民政部曝光涉嫌非法组织。至于那张“奖状”,无疑也是公然造假——据一位同样上榜的智库负责人介绍,发改委信息中心并没有给榜单上的智库发过类似的奖状。
也就是说,曹磊搞出来的这个打着“中国”旗号的非法组织,一度把发改委的下属部门也骗了,此后就一直打着国家发改委的旗号继续招摇撞骗。
回看当时的新闻报道,民政部当时的措辞不可谓不严厉——民政部表示,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目的,打着服务国家战略旗号、冠以“国字号”头衔招摇撞骗,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人员利用社交场合、节庆活动自我营销、故弄玄虚,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人要端正守法态度,树立法治观念,立即停止相关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将坚决依法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这种警告,曹磊等人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除把中心名字里的“国字号”改成网经社外,完全没有停止招摇撞骗。以至于2019年1月,中央国际广播电台旗下的“国际在线”栏目专门发文质问:民政部定性的非法机构怎么还在发榜单?
答案当然是为了经济利益。
网经社官网信息显示,“榜单定制”服务的价格10万起,除了榜单,还可以定制报告,价格10-30万不等。网经社还自我吹嘘,这些付费制作的榜单、报告都能定期输出给20余个部委、2000多个主管部门/协会,以及3000多个记者。这次抖音黑板报揭露的20万定制舆论攻击服务,其实就是类似的套路。
实际上,曹磊经济学家身份的可疑之处,在专业人士看来非常明显。他那堆眼花缭乱的title中,唯独没有关于教育背景和学术成果的介绍——究竟在哪所大学取得的博士学位,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过哪些论文,这些每个经济学家履历中都会介绍的基本信息,在曹磊这里完全空白。
不过,好在这个人足够高调,通过各种公开信息,我们还是能够大体还原出他的履历:2004年,曹磊从浙江海宁的民办高校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毕业,3年后,便开始以“中国B2B研究中心研究员”的身份冒充专家公开活动了。而“中国B2B研究中心”,正是后面被民政部打假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前身,隶属于浙江民营企业网盛公司。
也就是说,曹磊的真实身份一直是网盛公司的员工,只是从十多年前开始,就一直使用各种“国字号”头衔招摇撞骗。在网经社发布的诸多稿件中,有时也会介绍曹磊在网盛公司的另一个职务——“网盛消费品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策划的中国电子商务十二年60位领军人物特别报道中,排名前二的领军人物不是马云和刘强东,而是人们没听说过的孙德良和童茂荣——这两位,正是网盛公司的老板及高管。
然而“国字号”的迷惑性确实太强,公开信息显示,过去十几年间,被网盛公司欺骗的机构并非发改委信息中心一家,有大量的官方媒体都采访或援引过曹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内容,其对真实网络信息及舆论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简直令人扼腕。
毫无新闻资质的“知名媒体”,曾被多家企业起诉
从“中国B2B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到现在的网经社,网盛公司及曹磊的套路其实一以贯之,假借“国字号”等虚假身份,冒充权威智库及媒体,一边扩散有利于自己商业利益的信息、打击竞争对手;一边借机敛财。
公开信息显示,因为传播涉企谣言,网经社曾先后被腾讯、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提起诉讼维权。而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家自称“知名媒体”、频频发布各种新闻的网站,其实并无任何新闻资质,也就是说,其实一直在“无照驾驶”。
众所周知,新闻媒体行业在我国属于非公资本“禁止准入类”,国家网信办、新闻出版署多次重申,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网经社作为民营企业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自然不可能是像新华社、中新社一样的“新闻社”。其工商登记的中也没有包含任何新闻类的经营范围,更没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任何相应资质。
其招摇撞骗的一种伎俩,是在商标注册时,申请了包括“新闻社服务”在内的第38类商标,以此来误导公众认为其具有相应资质。实际上,这是因为各个部门的职责不同,商标注册与实际经营资质无关。真想开展新闻社服务,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
而其网站上,更是长期挂着一页逻辑不通、且违背法律规则的“免责声明”,主张:网经社内所有内容并不反映任何网经社之意见及观点;任何透过网经社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网经社概不负责——不知道这句发表在网经社上的免责声明,是否也“不反映任何网经社之意见及观点”。
而就是这样一家野鸡机构,直到现在还风光的活跃在舆论场上,并通过各种未经调查核实的案例,用“典型案例曝光”的方式,不停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究其实质,还是利用其通过招摇撞骗获得的媒体影响力,来从事“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式黑公关行为。
对于此类严重误导公众的非法机构,期待监管部门能够依法重拳出击,来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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