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网更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一文。据国务院学位办负责人介绍,学位办将指导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研制本类别硕士、博士《基本要求》,明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实践成果的具体要求,并视文件研制成熟度、产教协同基础等条件分批次发布,首批拟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省级部门统筹协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申请硕士学位实践成果抽检,做好成果抽取、评审组织、结果反馈等工作,适时将抽检结果作为有关招生指标划拨、资源配置、奖项评选的重要依据。建立长效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选题论证、成果鉴定、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与管理。定期组织学位授予单位经验交流、导师培训、典型培育及相关工作督办促改,及时发现、分析、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做好属地化管理。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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