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文旅市场发展正处在“高速期”,产业形态正从传统观光游向深度体验游加速转型,乡村休闲、康养度假等业态不断丰富,旅游驿站、郊野度假地等新型空间载体持续扩容。如何更好地匹配文旅市场的发展,满足不同类型的旅游用地需求,是土地规划层面的一大课题。在此背景下,四个国家部委率先推出了新的解决思路。
近期,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自然资源配置 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不长,但信息量不小——它要解决的,正是文旅用地的问题。
新政里最实在的一条,是“原地类管理”。什么意思呢?就是像小型旅游管理用房、生态厕所、架空步道、栈道等旅游配套设施,不再需要改变土地性质、跑复杂的用地手续。在过去,不少团队策划了研学线路、山林轻体验项目,方案打磨很久,最终却在土地使用层面犯了难。一旦涉及土地性质调整,就面临审批周期长、成本高的问题,很多创意好、投入轻的文旅项目,还没落地就搁置。
新政内的“原地类管理”相当于为这类“低干预、小体量的轻量级业态”开辟了一条清晰的合规通道。但这里要划一个重点:原地类管理不等于无约束开发,项目依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管;如果涉及林地、草地,仍需要按照林草、草原相关规定办理对应手续,不是完全免审批,只是省去土地性质转换这一大关。
更关键的是生态空间放开了一个口子: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露营、徒步、观光、研学、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活动,是被明确支持的。
如果说第一条松的是“增量”,那这一条松的是“存量”。文件明确提出:利用存量工业用地、老旧厂房等空间发展文化和旅游业态,可享受5年内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文旅接待设施,可保持原土地用途不变。
这对很多城市来说太重要了!一线城市和大湾区周边,真正稀缺的不是山水,而是成片的、有故事的老厂房和老建筑。它们能合法地“转”成书店、民宿、文创空间,对城市更新和文旅融合都是实打实的红利。
此外还有两个“打包”动作:单个旅游项目涉及多个地块的,可按一宗地整体管理;涉及土地、矿产、海洋、森林等多门类资源的,可统筹成组合标的整体供应。这意味着文旅行业者在落地项目时,能够降低不少的前期成本。
不过别急着太高兴,这份文件松的一面很大,紧的一面也很明显。它同时划了一道硬线:严禁借旅游项目之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去建别墅、私家庄园、房地产、高尔夫球场、主题公园,以及各种仿古城(镇、村、街)、景观类仿古建筑。政策的出发点是给“做旅游”的人松绑,不是给“借旅游圈地”的人开绿灯。想靠文旅包装搞地产、搞庄园的思路,这条路基本是堵死的。
另一个变化是“项目跟着规划走”:文旅项目要在立项决策阶段前就纳入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的前期把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不搞形象工程。门槛没有变低,只是换了一种更前置的方式在管。
这份新政真正想表达的,不是“哪里都能搞旅游”,而是给认真做事的人松绑,给打擦边球的人关上门。对做自然研学、房车露营、森林康养的团队,对想盘活老厂房、老建筑做文旅的城市运营者来说,这是一次实打实的机会窗口。机会留给那些“真做旅游”的人,也留给那些愿意把项目做扎实、把规划做合规的人。
文旅的路,从来不只是砸钱、造景、圈地。把政策读懂、把边界守住,好项目自然找得到落地的土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