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中山应急管理局发布《中山黄圃石军村“4·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披露了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据报告,2026年4月8日凌晨,中山市黄圃镇石军村中山市力添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后车间冷却机区域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规操作、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不足、事故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现将调查报告关键信息摘要发布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26年4月8日凌晨,中山市力添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晚班班长刘某(男)带领曹某、彭某某在车间从事鸭毛、鹅毛清洗、烘干、打包等工作。1时20分左右,曹某发现冷却机出现卡毛故障并告知刘某。刘某在前车间按下冷却机用电控制柜停车开关后,到后车间冷却机平台,打开冷却机门和两片过滤网进行检查,发现冷却机内刀片杆螺丝松动,遂将头部伸入冷却机内维修。维修过程中,刀片杆突然转动并击中刘某后脑勺,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刘某在排除冷却机故障前,只按下急停开关,未切断启动控制开关,违规打开冷却机门和过滤网,并将头部伸入冷却机内作业,被冷却机内刀片击中脑部受伤死亡。

三、涉事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主要问题

中山市力添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包括刘某违规在冷却机主轴各打杆顶部加装锐利不锈钢刮刀、冷却机用电控制柜控制系统存在异常。

公司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冼某甲未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处理建议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力添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未认真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

建议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对中山市力添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冼某甲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五、整改和防范措施

涉事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压实管理人员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重点排查用电、机械设备等安全工作,细化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作业方法和操作要求,强化工人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黄圃镇人民政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辖区事故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 高欣奕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陈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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