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我刷到这条新闻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愣住的。22个00后,38起案子,155万,这里面还有在校大学生。一个年轻人在网上和你搭讪,很可能从加好友那一步开始,就已经掉进别人挖好的坑里了。这事值得好好讲讲。
先把这个案子最让人难受的部分说清楚。大家过去说起"仙人跳",脑子里想的都是男的被女的骗,觉得那是男人贪色活该。可这次不一样,被坑的还有女人,而且是个女公职人员。
你想想,一个在单位里坐办公室、管着事的人,因为这种事被敲了19万,最后连工作都没了,这中间的心酸,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
事情还得从2024年说起。当时团伙里有个17岁的男孩,姓陈,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泰安当地的女公职人员霍某。两个人交往了,具体咋交往的、怎么个情况,报道里没说太细,但反正这层关系被团伙里其他人知道了。这一下,把柄就算落到人家手里了。
团伙的主犯,也是姓陈,2001年生的,带头干这事。他一看霍某是公职人员,最怕的就是名声和前途,就拿这件事要挟她。说啥呢?说要上网举报她,曝光她包养未成年人,把她的名声搞臭。霍某一听,心里明白,一旦这事儿闹大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全白费了。没办法,只能给钱。一开始就转了16万,想着把钱给了,这事就算了。
结果人家根本不打算放过她。没过多久又找上门,这回编了个理由,说那个男孩的爷爷生病了,急着用钱,又让她掏3万。霍某没办法,又给了。前前后后加一块,19万就这么没了。你以为掏完钱就完事了?她想得太简单了,这种钱一旦开了头,就是个无底洞。后来案子发了,霍某也因为这个事被免了职,等于赔了钱又丢了饭碗,两头空。
再说说这个团伙到底是怎么起来的。最开始就是2023年10月19号,在济南,团伙里一个17岁的女孩,姓张,在网上把男的欧某约到了酒店。俩人一块吃饭喝酒,姑娘故意装醉,把欧某引到床上发生了关系。
刚完事,主犯陈某就带着人进来了,张嘴就说:这姑娘是未成年人,你要不拿钱私了,我就去告你强奸。欧某一听强奸俩字,腿都软了,这要是坐实了,工作家庭全完蛋。只能掏钱,一掏就是10万。
这一单赚得实在太顺了,几个人尝到了甜头,就觉得这门生意能干,来钱又快又稳。于是开始拉人,朋友介绍朋友,同学拉着同学,队伍越滚越大,最后凑到22个人。这里面有10个女的,8个还在上学,里头还有在校大学生。你说这些孩子,本来是该坐在教室里听课的年纪,结果跟着干这种事,想想都替他们可惜。
他们的套路说白了就那几步。先在社交平台上放几张照片,装成普通网友,主动去搭讪,说约你出来吃个饭喝个酒。人到了酒吧饭店,就把你往酒店宾馆带。
等关系发生了,人立马出现,拿着手机又拍又录,开始谈条件,不给钱就报警告强奸,或者曝光隐私。很多人一害怕,就乖乖给钱。给了第一笔还不行,过段时间再找各种理由接着要,反正不把你榨干不罢休。
欧某那一单只是开始。从2023年10月到2025年1月,一年多时间,他们用同样的办法连做了38起案子,敲来的钱加起来155万多。受害的男的女的都有,分布在济南、泰安好几个地方。很多人被敲了之后,觉得丢人,不敢报警,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这才让这伙人越干越胆大。
他们最后栽在哪呢?栽在一个姓刘的受害人身上。2025年1月3号,刘某在网上看到一个女孩的照片,叫马某扬,长得挺好看,说能约出来玩。刘某就心动了,约了人吃饭喝酒,完了去泰安一家酒店开房。
结果刚办完事,女孩的闺蜜带着闺蜜男友就进来了,张嘴就要20万,不然告他强奸。刘某吓得赶紧给了10万,想着先稳住。
谁知道他们还不满足,过了阵子又来找他,说那女孩下体长痘要治病,再要30万。这一下刘某彻底回过神了,他算是看明白了,这钱给起来没个头,今天30万,明天指不定还冒出来啥理由。他咬咬牙,报了警。
这一报警,事情就大了。警方顺着线索查下去,一个22人的犯罪团伙整个给揪了出来,13个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全抓了。审问的时候,这帮人把犯的事全交代了,敲诈霍某那19万的事,也跟着浮出水面。
后来这个案子开了庭,审了4天,到现在还没宣判。公诉机关的意思是,里面3个主谋,肯定要重判。那些作案的时候没满18岁的,按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剩下的人,就看每人参与了几次、敲了多少钱,一个个定罪。
写到这里,我心里挺不是滋味。你说那些在校的大学生,图啥呢?就图那点快钱,把自己一生搭进去了。可能他们当时还觉得,自己就是帮朋友个忙,站个岗放个哨,不算啥大事。可法律不认这个,从你踏进这个圈子那天起,性质就已经变了,以后再想回头,晚了。
这个案子能给咱普通人啥教训呢?我觉得就一句:网上的漂亮照片,主动凑上来的人,背后十有八九都是坑。不管你是男是女,别觉得这种事离自己远,也别觉得就自己聪明不会上当。那些贪图一时快活的人,最后吃亏的往往是自个儿。真要遇到被要挟敲诈的,千万别一个劲给钱,钱是填不满的,赶紧留好证据报警,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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