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杨莹莹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因前夫虚构夫妻共同债务,上海的张女士莫名成了“老赖”,背上近百万元借款,生活处处碰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与法院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帮助她澄清了莫须有的债务。近日,闵行区检察院还向张女士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2022年,张女士与赵某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2022年8月,赵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并以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设定抵押。为使借款在形式上具备“夫妻共同债务”的外观,赵某向网上融资公司人员提供了张女士的身份信息,对方炮制了虚假的身份证明、征信材料,还安排他人在《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等关键文件上签下张女士的名字。

借款后,赵某仅偿还了少量利息。2023年5月,出借人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与张女士共同偿还近1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诉讼过程中,法院依照赵某提供的住址向二人“打包”送达诉讼文书,但张女士已与赵某分居,未能收到诉讼材料。同年年底,法院判决赵某、张女士共同偿还借款本金9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次年,张女士与赵某协议离婚。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直到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被划扣,张女士被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她才惊觉自己“被负债”了。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闵行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解释说:该条款既要保护交易安全,更要防止未举债的配偶一方在不知情、未受益的情况下“被负债”,司法不只看合同上的签名,更要看签名背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共同受益事实。

依托检法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承办检察官调阅原审卷宗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比对合同所附身份材料,发现“张女士”身份证头像、有效期限等信息与张女士本人身份信息不一致;通过调取张女士相关书写材料等检材,支持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鉴定意见明确案涉合同中“张女士”签名并非本人书写。检察官还询问了赵某、张女士及相关人员,调取银行流水,查明借款实际由赵某个人取得并使用,张女士从未签字、从未追认、也未从该笔借款中受益。

查明事实之后,检察机关围绕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核心要义,与法官共同反复向当事人释法说理。2025年6月,闵行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随即依法启动再审程序。2026年1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最终达成协议,确认涉案债务由赵某个人承担,赵某向陈某偿还借款本金9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等,张女士不承担还款责任。

围绕案件的执行后果,承办检察官推动法院解除对张女士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并协调处理已扣划款项的执行回转问题。检察官发现,张女士虽然取回了被扣划的存款,但她为本案维权支付的律师费和笔迹鉴定费共计4万余元,这笔费用对离异后独自照顾家庭的她而言是沉重的经济负担,加之长期诉讼、信用受损,其工作、生活遭受严重影响,生活陷入困境。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核后,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于近日向张女士发放了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