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卢煜萱 钱亚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杜晓丹
近日,烟台海警局联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党委(党组)联学共建活动暨加强海上执法司法协作签约揭牌仪式,全国首个设立在海警执法舰艇的海上巡回审判法庭正式运行,“海上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同步落地,标志着烟台市涉海执法司法协作迈出里程碑式关键一步,为全国沿海地区创新海上社会治理提供烟台实践样本。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随着海洋渔业、海洋航运、海洋文旅、海洋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涉海矛盾纠纷类型复杂多样,海上案件存在取证难、送达难、纠纷化解不及时等现实治理痛点。烟台海警局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定位,着眼破解海上治理陆海衔接壁垒、打通海洋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经过深度调研、反复磋商,推动司法审判力量与海上执法力量深度融合,将审判庭、矛盾化解平台直接部署到海上治理最前沿,开创全国依托海警舰艇常态化巡回审判、联合化解海上矛盾纠纷的先河。
签约仪式在海警三尖艇举行。首先,烟台海警局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海上执法司法协作 促推涉海矛盾纠纷联合化解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聚焦海上刑事案件办理、涉海民商事纠纷调处、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证据标准衔接、案件信息互通、联合普法宣传等重点领域,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处、协同办案、风险联防的全链条协作机制,推动执法与司法无缝衔接,破解海上办案衔接堵点难点,推动涉海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就地化解。
随后,烟台海警局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共同为“海上巡回审判法庭”“海上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揭牌。“海上巡回审判法庭”系全国首个设立在海警舰艇的巡回审判载体,把法庭搬到海警执法一线,在海上现场开展案件巡回开庭、调查取证、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实现“纠纷发生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打破海洋司法服务的空间限制。“海上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统筹法官、海警执法员,吸纳涉海行业调解力量,构建“海警前端处置+法院司法赋能”多元解纷模式,对渔船作业损害赔偿、海上养殖侵权、船员劳务、海洋生态侵权等各类涉海矛盾开展联合调解,推动海上矛盾纠纷在诉讼前实质性化解,践行“小事不下船、大事不上岸、矛盾不上交”的“海上枫桥经验”治理目标。
未来,烟台海警局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海上执法司法协同创新,健全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常态化依托海警舰艇开展海上巡回开庭、现场调解,不断提升涉海案件办理质效,充分激活“海上巡回审判法庭”“海上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实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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