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非煤矿山淘汰关闭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 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 的通知》(昭政办发〔2024〕60号)及《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镇雄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的批复》(昭政复〔2024〕68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6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且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升级”的非煤矿山依法实施关闭,现将名单通告如下:
1、镇雄县乌峰镇木匠沟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5306272011067130113112
2、镇雄县乌峰大岩洞2号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5306272015057130138361
3、云南传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乌峰营盘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5306272014097130135726
4、镇雄县场坝石院墙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5306272010127130085576
5、镇雄县母享兴隆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5306272015117130140481
6、镇雄县乌峰大岩洞3号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5306272015067130138635
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自身,矿山企业需在矿山关闭后1年内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特此通告。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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