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10月16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10月25日0时起至14时,对市区部分区域“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

为确保2026宝鸡马拉松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市区部分区域“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10月25日0时起至14时止。

二、管控区域

2026宝鸡马拉松赛起点及各终点半径3公里,赛道全线两侧各1公里,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具体如下:

宝鸡市行政中心广场(起点)—行政大道(向西)—大庆路(向西)—大庆路与宏文路十字路口(向南)—金台大道(向西)—宝烟路(向北)—金陵二桥—经二路(向西)—红旗路(向南)—胜利大桥—公园路(向东)—滨河大道(向东)—高新大道(向东,含半程马拉松终点和谐路北段)—凤凰大桥—虢镇大道(向北)—陈仓大道(向东)—陈仓大道陈仓公安分局东侧折返—陈仓大道(向西)—光明东路(向南)—行政大道(向西)—宝鸡市行政中心广场(终点)。

三、管控对象

(一)“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飞艇、航空模型等。

(二)空飘物,是指通过自然气流或人工控制悬浮于空中的物体,主要包括:热气球、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四、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内,禁止一切未经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如确有特殊情况实施飞行活动的,需经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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