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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原告郭某与被告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相关事宜,将于指定时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张某,相关排期信息已通过官方开庭公告渠道对外公示,该诉讼事项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双方关于网络服务权责划分的相关权益认定。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郭某 被告/被上诉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0 09:3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十二法庭(B4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92911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范畴,目前公告披露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点30分,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92911号,截至公告发布阶段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争议金额,后续该案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二十二法庭完成庭审流程,相关审理进展也将由管辖法院依法依规对外同步公开。

天眼查数据显示,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韩歆毅,所属行业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930人,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47号15层。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1500002016-12-31

点评分析
本次支付宝作为被告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庭审,是普通民商事诉讼事项,目前尚未披露争议金额,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冲击。该案后续审理结果将明确相关网络服务权责边界,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服务合规性,完善用户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强化业务运营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