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锡博报】
全市首案
无锡开出首张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罚单
罚款10万
今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
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
迈入“法典化”新时代
近日
锡山城管依法查处
一起擅自倾倒工程渣土案件
开出《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来
无锡市首张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罚单
安镇城管夜间中队
中队长 张嘉未
我们在夜间巡查途中,当场查获两辆工程车,趁着夜色在工地围挡外的空地偷倒渣土。
经查
该运输单位没有办理审批手续
其行为已构成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擅自倾倒固体废物,可责令停止违法、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还可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鉴于当事人事后
立即改正、配合态度较好
锡山区城管局依法
对该公司作出
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
当事人已清理现场并缴纳罚款
锡山区城管局处罚中心
主任 张田田
在旧固废法框架下,法律主要约束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倾倒行为,针对运输单位偷倒渣土,国家法律层面缺少直接处罚依据,只能依据地方市容条例处以1-10万元罚款。偏低的违法成本,让渣土偷倒问题屡禁难绝。《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不仅保留10万元起罚门槛,持续保持高压,更在国家法律层面将运输单位纳入管控范围,打破以往单纯依靠地方法规执法的局限。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包含固废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10部生态环境领域单行法同步废止,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十法合一”。该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典。
法典的落地,为城市人居和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全面衔接了城管综合执法的各项职能。聚焦群众关切,紧盯治理难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噪声扰民、露天焚烧这些常见问题,给出了更明确的执法遵循。
无锡城管部门表示
将以此次案件为契机
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
高压态势
也提醒各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个人
必须严格遵守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依法处置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无锡广电幸福无锡工作室 陈巍
编发:x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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