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锡博报】

全市首案

无锡开出首张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罚单

罚款10万

今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

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

迈入“法典化”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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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锡山城管依法查处

一起擅自倾倒工程渣土案件

开出《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来

无锡市首张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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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镇城管夜间中队

中队长 张嘉未

我们在夜间巡查途中,当场查获两辆工程车,趁着夜色在工地围挡外的空地偷倒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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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该运输单位没有办理审批手续

其行为已构成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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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擅自倾倒固体废物,可责令停止违法、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还可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鉴于当事人事后

立即改正、配合态度较好

锡山区城管局依法

对该公司作出

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

当事人已清理现场并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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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城管局处罚中心

主任 张田田

在旧固废法框架下,法律主要约束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倾倒行为,针对运输单位偷倒渣土,国家法律层面缺少直接处罚依据,只能依据地方市容条例处以1-10万元罚款。偏低的违法成本,让渣土偷倒问题屡禁难绝。《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不仅保留10万元起罚门槛,持续保持高压,更在国家法律层面将运输单位纳入管控范围,打破以往单纯依靠地方法规执法的局限。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包含固废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10部生态环境领域单行法同步废止,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十法合一”。该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典。

法典的落地,为城市人居和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全面衔接了城管综合执法的各项职能。聚焦群众关切,紧盯治理难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噪声扰民、露天焚烧这些常见问题,给出了更明确的执法遵循。

无锡城管部门表示

将以此次案件为契机

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

高压态势

也提醒各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个人

必须严格遵守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依法处置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无锡广电幸福无锡工作室 陈巍

编发:x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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