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建设包括经营范围、董监高组成、收益分配和组织结构等,公司必备制度分行政、财务、生产、业务管理;章程制定要结合股东特点、持股比例和行业机制,细化可操作;设立公司需满足发起人人数、股本、章程、名称及组织机构等条件。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推荐榜的问题,专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张灵利律师。
一、企业制度建设包括哪些
企业制度建设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2、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方式;
3、企业的收益分配、福利分配方式;
4、企业的组织结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公司必备的制度有哪些
公司必备的制度分为以下几种:
1、行政管理,包括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方面;
2、财务管理,包括现金管理、费用开支、差旅费标准、电话费标准、账册报表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计量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
3、生产管理,包括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产品标准、工艺流程、控制参数、安全规程、设备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
4、业务管理,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经销商管理、价格管理、物流运输、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客户服务等内容;
5、其他的如产品研发、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进出口贸易等一般小企业是不涉及的。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三、公司章程怎样制定
公司章程的制定如下:
根据公司的特点和需要制订公司章程。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与另一国家的是完全相同的,因为没有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也没有一个公司可以完全照搬照用其他公司的章程;
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制订章程的过程,也是确定股东今后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的过程。章程条款的合理设置,是股东利益博弈的结果。而这种利益的博弈,与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密不可分;
章程要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运行机制来制定。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决策的产生与执行的要求不同,运行的机制不同,都需要不同的公司章程。在章程的规定适应公司的行业特点、执行机制时,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就会减少,反之,则纠纷不断;
公司章程应细化、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法律规定了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也就相关内容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很多中小企业投资者往往认为法律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公司章程照抄就行了。殊不知如此章程就失去了制定的必要性了。实际上,公司章程的作用,就是将这些法律规定的内容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四、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制度建设、章程制定和设立条件,看起来是几条条文,落到自家公司却常因股东结构、行业特点不同而结果不同。张灵利律师是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服务电竞新媒体、SMT电子制造、酒店文旅、物流供应链等行业,代理核心案件逾500件,能从行业实际帮企业梳理制度、章程和风险。遇到具体问题,不妨找张灵利律师聊聊,让方案更贴合自己的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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