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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龙泉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

以“网络贷款”为幌子

骗取群众社交平台账号

出售牟利的案件

4人因此获刑

一起来看

案例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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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至2026年4月,王某某(化名)先后雇用周某某(化名)、郑某(化名)、兰某(化名)等人冒充贷款客服人员,通过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贷款相关信息,引诱急需资金周转的人主动联系,以“核实贷款资质”等话术,诱骗被害人提供绑定平台账号的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被害人在王某某等人“话术”的诱导下,稀里糊涂地便将账号及验证码交了出去,殊不知该行为等于将绑定自己身份信息的社交平台账号“拱手让出”。

王某某等人拿到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后即进行登录,同时在该过程中使用非法软件制作可供免密登录短视频平台的备份数据包,并将备份数据包通过网络售卖获利。这些账号最终流入不法分子手中,成了不法分子为赌博、非法网站引流乃至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马甲”,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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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王某某等四人骗取绑定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平台账号予以出售,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截至案发,王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并出售账号600余个,共计非法获利4万余元。

经龙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某某、周某某等四人
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缓刑两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
均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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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重要提醒

☞凡是贷款要求“刷流水”“验资质”“配合认证”的,都是诈骗!

☞正规贷款不会要求你:用他人手机操作自己的账户;进行人脸识别“配合审核”;将账号、密码交给他人。

☞而你的身份账号,正是骗子最想要的“商品”。 一旦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账号,不仅可能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更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贷款请走正规渠道

身份绝不外借

守住账号

就是守住自己的清白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丨李 豪 柳文杰

编 辑丨谢卉齐

责 编丨廖思楚

终 审丨林 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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