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县有一位李公,他是大司寇的侄子(长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
长山:县名,清代属济南府,在今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与滨州市邹平县一带;大司寇:西周时掌管刑狱的官职,后世成为刑部尚书的别称,此处指李化熙;侄:侄子,兄弟的儿子。
李公的宅子里经常出现妖异之事(宅多妖异)。
宅:住宅,宅院;妖异:怪异反常的超自然现象。
有一次,李公看见廊厦之下多了一条春凳,颜色像肉一样泛红,形体修长而润泽(尝见厦有春凳,肉红色,甚修润)。
尝:曾经;厦:房屋前后的廊檐之下;春凳:一种长而宽、较为低矮的木凳,夏天可以用来躺卧乘凉;肉红色:像生肉一样的浅红色;甚:很,非常;修润:修长而有光泽。
李公因为家中原本并没有这件东西,便走近去抚摸按了按它,那春凳竟随着手的动作弯曲下去,柔软得几乎像肉一样(李以故无此物,近抚按之,随手而曲,殆如肉软)。
以:因为;故:原来,本来;抚按:抚摸按压;随手而曲:随着手的动作弯曲;殆:几乎,差不多;软:通“耎”,柔软。
李公被吓了一跳,转身就跑(骇而却走)。
骇:惊吓;却走:退却而跑开。
过了一会儿他回头再看,那春凳的四条腿竟移动起来,渐渐没入墙壁之中(旋回视,则四足移动,渐入壁中)。
旋:不久,随即;回视:回头看;四足:指春凳的四条腿;渐:逐渐;入:进入;壁:墙壁。
有一次,李公看见墙壁边靠着一根白色的木棍,光洁润泽,又长又直(又见壁间倚白梃,洁泽修长)。
壁间:墙壁旁边;倚:靠;白梃:白色的木棍棒;洁泽:光洁润泽;修长:又长又直。
李公走近去扶它,那木棍却像油脂一样滑腻地倒了下去,弯弯曲曲地钻入墙壁,过了好一会儿才完全消失(近扶之,腻然而倒,委蛇入壁,移时始没)。
近:走近;扶:用手扶持;腻然:滑腻的样子;委蛇:同“逶迤”,曲折蜿蜒而行;移时:过了一段时间;始:才;没:消失,隐没。
康熙十七年,有一位书生王浚升在李公家中设馆教书(康熙十七年,王生浚升设帐其家)。
康熙十七年:公元一六七八年;王生浚升:姓王名浚升的书生,生是对读书人的称呼;设帐:设馆授徒,指做教书先生;其家:他的家中,指李公家中。
一天傍晚,灯火刚刚点上,王生穿着鞋躺在榻上(日暮灯火初张,生着履卧榻上)。
日暮:天色将晚;张:点燃,点亮;着履:穿着鞋;榻:一种低矮的坐卧用具。
忽然,他看见一个身长三寸左右的小人从外面走了进来(忽见小人长三寸许,自外入)。
忽:忽然;小人:身材极小的人;三寸许:大约三寸长,寸是古代长度单位,三寸约合今十厘米左右;自外入:从外面进来。
那小人略微转了一圈,随即又出去了(略一盘旋,即复去)。
略:稍微,短暂;盘旋:来回转悠,环绕走动;即:随即;复:又;去:离开。
过了一会儿,小人扛着两条小凳子来了,把它们安放在堂屋中间,那样子就像小孩子用高粱秆芯做成的玩具(少顷,荷二小凳来,设堂中,宛如小儿辈用粱䕸心所制者)。
少顷:片刻,一会儿;荷:扛,用肩承担;设:安放;堂中:堂屋中间;宛如:就好像;小儿辈:小孩子们;粱䕸[jié]心:高粱秆的中心部分,䕸通“秸”,指农作物收割后的茎秆,高粱秆芯轻而中空,旧时儿童常用来制作小玩具;所制者:制作的东西。
又过了一会儿,两个小人抬着一口棺材进来,棺材只有四寸来长,被安放在那两条小凳上面(又顷之,二小人舁一棺入,长四寸许,停置凳上)。
顷之:不久;舁[yú]:共同抬举、扛抬;棺:棺材;四寸许:大约四寸长;停置:安放。
安放还没有完毕,一个女子带着几个婢女走了进来,身形都像先前的小人一样细小(安厝未已,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率细小如前状)。
安厝:停放灵柩,安置丧事;未已:还没有结束;率:带领;厮婢:仆役和婢女;数人:几个人;率:全都,一概;细小:身材微小;如前状:像先前那副样子。
那女子身穿丧服,腰间束着麻绳,头上裹着白布(女子衰衣,麻练束腰际,布裹首)。
衰衣:古代丧服的一种,这里泛指孝服;麻练:麻制的绳带;束:系,捆扎;腰际:腰间;裹首:包裹头部。
她用衣袖掩住口鼻,嘤嘤地哭泣,声音像一只大苍蝇发出的嗡鸣(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
以:用;袖:衣袖;掩:遮住;嘤嘤:细小的哭泣声;类:像,类似;巨蝇:大苍蝇。
王生斜着眼睛偷偷看了很久,毛发一根根竖了起来,浑身像被一层霜覆盖住一样发冷(生睥睨良久,毛发森立,如霜被于体)。
睥[pì]睨:斜着眼睛看,这里指从旁窥视;良久:很久;毛发:头发和体毛;森立:根根竖立;如:像;霜:白霜;被:覆盖;体:身体。
于是他大叫一声,急忙逃跑,从床上跌了下来,浑身抖得站都站不起来(因大呼,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
因:于是;大呼:大声喊叫;遽[jù]:急忙,仓促;走:跑;颠:跌倒;床下:床底下;摇战:发抖,打颤;莫能起:不能站起来。
学馆里的人听到叫声觉得奇怪,一齐聚集到堂屋中,而那些小人已经毫无踪影了(馆中人闻声异,集堂中,人物杳然矣)。
馆中人:学馆中的人,指在王生处读书的学生或同在馆中的人;闻声:听到声音;异:觉得奇怪;集:聚集;堂中:堂屋中;人物:指小人和那女子等;杳然:毫无踪影,消失不见。
《宅妖》收录于《聊斋志异》卷一,全文仅三百余字,由两则发生在同一座宅邸中的怪异事件连缀而成。
《宅妖》第一则的主角是宅邸的主人李公,他遭遇的是两件家具的异变:春凳触手而软,白梃扶之而倒,随后都自行移动、钻入墙壁。
故事中的长山李公,据注释家考订,其叔父大司寇即长山人李化熙。李化熙是明崇祯年间进士,明末官至四川巡抚、总督三边,入清后官至刑部尚书,大司寇正是刑部尚书在士大夫间的古雅别称。
第二则发生在康熙十七年,即公元一六七八年。这一年正值三藩之乱期间,吴三桂在衡州仓促称帝,时局动荡不安。主角换成了外来者王浚升,他看到的不再是家具变形,而是一整套完整而微小的丧葬仪式:小人搬凳、小人舁棺、女子率婢哭丧,每一个环节都按人间丧仪的次序展开。
两则故事之间没有情节上的因果关联,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结局来解释妖物的来历或去向,李公与王生都没有受到实质的伤害,妖物也在人声惊动之后倏然消失。这种有异而无解的写法,恰恰是《宅妖》区别于许多以因果报应或道德训诫收束的聊斋故事的地方。
关于这篇小说的寓意,历来解读并不一致,而作者本人在篇末没有附上异史氏曰,也为多种读法留下了空间。一种较为具体的解读把《宅妖》与长山李氏的实际处境联系起来。李化熙是明清易代之际由明入清的高官,在清代做到刑部尚书,但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中,这类贰臣身份始终伴随着微妙的舆论压力。有论者认为,春凳的肉红色与随手而曲,白梃的腻然而倒与委蛇入壁,都可能暗示着一种外表光鲜而内里柔脆、根基并不稳固的权势状态;而王生所见的小人搬弄丧仪,则可以被读作对依附于这种权势之下、随时可能被琐碎是非所困的处境的隐忧。这种读法把小说放回康熙十七年三藩未平、时局动荡的背景中,使一则看似游戏的志怪获得了世情层面的重量。
另一种读法则不急于把每一个意象都坐实为政治或道德寓意,而是注意到这篇小说在气质上的游戏性。从三寸许的小人、高粱秆芯制成的小凳,到声类巨蝇的哭声,整篇故事的尺度被刻意压缩到玩具般的大小。有论者将它比作成人世界中的过家家,与沈复《童趣》中那种以巨眼观微物的天真视角有某种相通之处。在这种读法里,妖异并不承担沉重的隐喻,它的趣味恰恰来自尺度错位本身:一场本应庄重悲哀的丧礼,被缩小到苍蝇般的声响和寸许的身量,恐惧与滑稽在同一瞬间并存。这种不解释的态度,反而使小说保留了一种开放的、近乎梦境的质地。
两种读法各有所见,也各有其限度。将春凳、白梃一一对应为李氏权势的脆弱,固然能在历史背景中找到线索,但小说本身并未提供足够明确的文字证据来锁定这种对应;而完全把它读作无寓意的文字游戏,又可能忽略了《聊斋志异》在整体上对世态人情一贯的敏感。比较稳妥的理解或许是:《宅妖》的意味不在于给出一个确定的教训,而在于呈现一种宅这一空间本身所可能携带的不安。宅邸是庇护之所,也是最私密的生活空间,当连一张凳子、一根木棍都可能在触碰之下改变形态,当一场丧礼可以在堂屋中央以寸许的规模悄然完成,日常世界最熟悉的事物便被抽去了可靠性。蒲松龄没有让任何人去追问这到底是什么,他只是让李公跑开,让王生大叫,然后让一切杳然消失。这种戛然而止的处理,比任何解释都更贴近志怪传统中那种对不可知本身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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