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间,ST新华锦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青岛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整改进展,公司及多名责任人此前因信披违法违规合计被罚1780万元。

据ST新华锦,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等财务报表(共12期)进行追溯调整,涉及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等科目。

针对前述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问题,青岛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ST新华锦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报告显示,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ST新华锦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本次更正覆盖2021年度至2024年度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调整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还包括预付款项;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盈亏性质改变。

针对2022年一季报等多份定期报告的资金占用余额,公司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导致相关季报及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更正经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9月30日,因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4.06亿元且未在1个月内清偿,ST新华锦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新华锦”变更为“ST新华锦”。

ST新华锦主营发制品、纺织服装出口及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形成进出口双向循环的贸易格局,同时布局石墨新材料和养老大健康业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更正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更正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专项说明同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如实反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6年4月20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因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控出具否定意见,ST新华锦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整改报告显示,公司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包括开展会计差错追溯自查与复核、建立定期报告多级复核机制、强化长效监督、压实关键岗位责任、加强人员教育培训等,后续将长期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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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