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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被央广曝光的“天价疗愈课”机构,面对消费保等平台上持续出现的退款投诉,选择的不是回应问题,而是反复、大量举报报道它的媒体。如今,这些举报已被平台驳回。一个值得追问的悖论由此浮出水面:当一家教育机构把“成人”挂在嘴边,却把全部精力用于让提出问题的人闭嘴时,它到底在怕什么?

一、被驳回的举报:一场针对“提出问题者”的围剿

2026年10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曝光了一条围绕“心理疗愈”课程形成的收费链条:999元“预习课”引流,69800元“系统课”承接,其后还有39800元会员费、3000元督导费、3万元“当老师”费用,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报道中,多位学员描述了孩子休学、手机成瘾、家庭关系恶化等后果,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特聘研究员袁杰则直指此类机构的核心手法是“把伤口创伤打开了”,在求助者最脆弱的时候放大其脆弱,再抛出价格。

报道刊发后,按常理,被点名的机构应当作出回应:课程内容是否属实?收费结构是否提前告知?退费机制是否存在?然而据多方信息,花径教育选择的路径并非回应质疑,而是对相关报道和传播内容发起多次、反复、大量的举报。截至目前,这些举报已被平台驳回。

这一行为模式本身构成了一个值得深究的新闻事实。举报,本是平台赋予主体的正当救济渠道,用于应对侵权和虚假信息。但当举报被系统性地、反复地用于对付基于真实消费者经历的报道时,它就完成了从“维权工具”到“消音工具”的性质转变。被驳回的结果说明,平台经审查后并未认可其举报主张——换言之,那些被举报的内容,在平台规则层面并不构成应当被删除的违规信息。

更值得玩味的是举报与投诉之间的数量反差。在消费保等消费者投诉平台上,围绕此类“疗愈课”的退款诉求持续出现;而在媒体端,机构的反击火力却远比对消费者诉求的回应更为密集和主动。面对消费者,它是被动的、沉默的;面对媒体,它是主动的、进攻性的。这种不对称本身,就是对“教育机构”自我定位的一次诚实供认。

二、从999元到69800元:一条被精心设计的漏斗

要理解花径教育为何如此忌惮报道,必须回到那条被央广完整还原的收费链条。

学员刘言(化名)因孩子转学后无法融入环境,在视频平台刷到原生家庭疗愈直播,花999元购买“预习课”。三场直播中的最后一场抛出了“依附链接法则”,将她的困境解释为“祖上有创伤”——“现在过得不好,创业失败、孩子也不好,全都是祖上的原因”。这套无法验证的叙事精准击中了她。随后是69800元的系统课,千人同群,在音视频会议软件中进行。再往后,是39800元会员费、3000元督导费,以及想“当老师”还需再交的3万元。

学员商婕(化名)在交完69800元和39800元后进入会员群,才发现自己作为“助教老师”的角色是“捧哏”:大咖老师发话术,她负责烘托气氛、发接龙、催成交。她算过一笔账:大咖老师按人头提成2000元,要收回为“当老师”付出的成本,需要成交50名新学员。另一位学员兰溪(化名)则直言,真正“醒不了的人,也是冲着后面可以捞钱的”——学员与机构在后期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这套结构的要害不在于某一门课值不值69800元,而在于每一层收费的信息都在上一层被刻意隐藏。学员在支付69800元时不知道后面还有39800元,在支付39800元时不知道督导费另计。央广报道中刘言的表述——“一步一步告诉你”——精准概括了这种渐进式信息释放的商业模式。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看,这直接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与第二十条禁止引人误解宣传的边界;从预付费监管的角度看,大额收费未在缔约前完整披露全部费用结构,本身就构成对公平交易权的实质侵害。

而“疗愈祖上创伤为后代积福”这一核心卖点,恰恰是不可证伪的。它无法被检验,因此无法被证伪;无法被证伪,因此退费时机构可以主张“效果因人而异”;效果不可量化,因此“成人”与否的解释权永远留在机构手中。不可证伪性,在这里不是理论的缺陷,而是商业模式的刚需。

三、“成人”话术与举报行为: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花径教育对外宣扬的理念是“教育的终点不是‘成才’,而是‘成人’”。这句话单独看无可指摘,但把它与举报行为并置,其真实功能便暴露出来。

“成人”在教育学上本应指向人格健全、独立判断与自主行动能力的养成。然而花径教育的课程实践,据学员描述,其逻辑是“让妈妈躺平,把孩子撂倒,都躺平”;其组织实践,是筛选“听话的人”、以话术驱动成交、以层级提成维系运转;其面对批评的实践,则是反复举报媒体而非回应消费者。一个以“成人”为名的机构,其行为模式却在系统性地奖励依附、惩罚质疑。这正是袁杰所警示的“心理操纵”:先定义你“未成人”,再宣称只有依赖我们才能“成人”,最终使求助者丧失对自身处境的判断能力。

从这个角度看,举报媒体与向学员灌输“祖上创伤”是同一套逻辑的两个面向:两者都否认外部存在独立的、可质疑的评判标准。对学员,它说你的痛苦源于祖上、解药在我这里;对媒体,它说你的报道不实、应当被删除。区别只在于,学员没有平台申诉渠道,而媒体有——并且,平台驳回了它。

四、谁在保护消费者:举报被驳回之后

举报被驳回,是一个有价值的信号,但它远不是终点。

它首先说明,平台的内容治理机制在这一次经受住了压力测试:反复、大量的举报并未自动转化为删帖,审查者区分了“主张侵权”与“主张不被喜欢”。但消费者面对的局面要艰难得多。在消费保等平台上,退款诉求的处理依赖的是机构的自愿回应;而当机构把资源投向举报而非协商时,单个消费者的议价能力几乎为零。69800元对许多家庭不是小数,报道中朱恒一家是“分多次将学费交齐”的,刘言是“担心孩子的心理成长”才掏的钱——这些决策都发生在信息不完整、情绪被精准触发的状态下,却在事后被要求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份独自承担后果。

监管层面的问题同样清晰。此类机构游走于“心理咨询”“教育培训”“个人成长”的模糊地带:若按教育培训监管,其课程内容与师资资质应受实质审查;若按心理咨询规范,其“疗愈祖上创伤”的话术明显偏离专业伦理;若按预付费消费监管,其层层加码的收费结构应被纳入资金监管。但恰恰因为它在每一个类别里都“不太像”,它得以在每一个类别的监管缝隙中穿行。央广报道中提到的“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指向的正是正规、公益、可及的替代路径——这反过来说明,公共部门清楚这个领域需要什么,缺的是对灰色地带的穿透式治理。

举报被驳回,只证明媒体没有说谎,不证明消费者已经得到救济。真正的追问应当是:当一家机构被权威媒体以详实采访曝光、其举报又被平台驳回之后,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应当主动介入,核查其收费披露、合同条款与退费机制?消费者投诉平台上持续出现的诉求,是否应当被汇总为线索而非被当作孤立的个案?一个把“成人”作为招牌的机构,其“成人”的资格,究竟由谁来认定?

结语:删不掉的问题

花径教育的举报被驳回了,但它试图删掉的那些问题并没有消失:999元如何变成69800元,69800元如何变成十几万,“祖上创伤”如何成为不可退费的挡箭牌,孩子休学与手机成瘾的后果由谁承担。举报可以指向媒体,但指向不了这些事实。

一家真正以“成人”为终点的教育机构,面对投诉时的第一反应应当是自查,面对报道时的第一反应应当是回应,面对退费诉求时的第一反应应当是协商。花径教育在这三个环节上的选择,已经替它回答了它自己提出的那个问题——教育的终点是什么。当一家机构把“解决问题”替换为“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它就已经用自己的行为,否定了它挂在墙上的那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