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晚

孝感市城管委执法人员

开展夜间常态化巡查

在云湖小区某餐饮店门口

查获一起

非法收集处置餐厨垃圾案件

经现场核查,当事人夏某私自收集餐厨垃圾,直接用于饲喂家禽。该行为存在诱发动物疫病、危害食品安全、污染生态环境等多重风险。

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普法宣讲,向当事人讲解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相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依法对夏某及涉事餐饮店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这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实施以来

我市查处的首例

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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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明确: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餐厨垃圾富含油脂、各类致病菌

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饲喂畜禽

极易诱发动物疫病,形成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造成环境污染

下一步,市城管委执法专班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与夜间排查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重拳打击私自收运、非法处置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压紧压实餐饮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规范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秩序,守护城市生态环境与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孝感城管

编辑:盛为华

校对:周聪

审核:闵丽萍

终审:朱霞

出品:孝感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