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刊发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63号建议的答复》,回应了全国人大代表此前提出的《关于加快护士法立法调研与推进立法工作的建议》。

答复中,国家卫健委介绍称,2008年1月,国务院公布实施《护士条例》,并于2020年3月予以修订。《护士条例》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在保证护士人力配置、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加强护理管理方面的职责。《护士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人力、保障护士合法权益、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截至2025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达到606.2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提升至4.32人。

关于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考虑到保障护士等医疗卫生人员合法权益、职业安全相关内容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已涵盖,护士人力配置具体指标、护理服务价格等需要根据实际不断调整,以及专科护士制度及授予处方权等仍在探索阶段,上述相关内容不宜直接纳入法律。国家卫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结合我国国情,对制订护士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逐步完善相关政策。

澎湃新闻注意到,业界不乏呼吁推进护士法立法的声音,国家卫健委近年来也多次回应相关提案议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6月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出台护士法的建议》时表示,该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把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作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关心爱护广大护士,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加大护士培养培训力度,提升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适时推动护士法的立法进程。

2022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答复称,将对护理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发展的新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适时推动护士法的立法进程。

此前,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报道曾提到,多件人大议案提出,《护士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已不能满足新时代护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护理工作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建议制定护士法,切实保障护士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