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蜜都饶河)
各临街商户、居民和城中村住户: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区环境面貌,规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秩序,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联合饶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区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决定自2026年10月20日起对通江街、新阳路城区临街垃圾箱逐步予以撤除,同时采取扩大收集范围、增加收集频次、流动上门收集的方式,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集时间
每日8:00-10:00、15:00-17:00为统一收集投放时间,其余时间段一律禁止投放生活垃圾。
二、投放方式
临街商户、居民和城中村住户须把生活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听到环卫收运车辆提示音乐后,自行将垃圾投放至环卫收集车内。错过投放时段的,待下一次规定时间内投放。
三、注意事项
(一)未纳入流动收运范围内的,请临街商户、居民、城中村住户自行将生活垃圾就近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箱或生活垃圾收集房。
(二)禁止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需自行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
(三)对随意抛洒、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十五项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的,责令当事人自行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城区撤桶及垃圾规范化收运工作,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共同维护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饶河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饶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饶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区服务中心
来源: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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