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5月3日,东京市谷旧陆军士官学校,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东条英机坐在被告席上,面对来自11个国家的法官。那一刻,审判的不只是一个战败国家的军政人物,也牵动着日本社会对战争责任、天皇制度以及战后秩序的复杂看法。
东京审判持续两年多,1948年11月12日宣判。28名甲级战犯被起诉,实际受审者为25人,其中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等7人被判处绞刑。判决落地后,日本国内并非没有反对声音。有些人认为,这场审判披着法律外衣,实质上是胜利国对战败国的处置。
这类质疑,往往从“大东亚共荣圈”说起。
日本军部曾把侵略亚洲包装成驱逐欧美殖民势力、解放东亚民族的行动。宣传口号听起来颇有迷惑性:亚洲由亚洲人治理,日本承担“领导”责任。部分日本人至今仍把这套说辞当成战争的正当依据,认为日本是在建立新的区域秩序,而不是进行侵略。
然而,口号与现实之间隔着血淋淋的事实。日本军队进入中国、朝鲜半岛及东南亚后,并没有给予当地真正的政治自主,反而建立军事占领、资源掠夺和殖民管理体系。所谓“共荣”,核心始终是日本的支配地位。把侵略说成援助,并不能改变战争的性质。
东条英机等人正是在这样的战略体系中发挥作用。东条于1941年10月出任首相,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掌握军政大权;松井石根则因南京战事承担重要指挥责任。东京审判关注的,正是这些决策者和指挥者是否推动、组织或纵容了侵略战争及战争罪行。
有意思的是,日本国内一些人并不接受这种判断。他们会说:“既然是战败以后才审判,怎么能叫公正?”这句话揭示了第一层质疑:在他们看来,日本军人不是罪犯,而是被战败结果重新定义的“失败者”。
第二个理由,集中在审判者自身的战争责任上。
美国曾在太平洋战场实施大规模轰炸,1945年8月6日和9日分别向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造成大量平民死亡。苏联则于1945年8月8日对日宣战,次日出兵中国东北,对关东军发动进攻。日本投降后,一些日本人据此认为,美国与苏联同样使用了强制手段,甚至造成严重平民伤亡,因此没有资格站在道德高地审判日本。
这类说法并非完全没有现实背景。战争中的平民伤亡、原子弹造成的长期影响,以及苏联对日作战的时间争议,都曾引发讨论。但问题在于,审判者是否存在其他责任,并不能自动抹去被告的责任。美国的轰炸是否应当另行评价,与日本军队在中国和亚洲其他地区实施的侵略、屠杀及虐待,并不是可以相互抵消的账目。
东条英机在临刑前留下过“胜者的正义”之类的说法,后来成为日本保守叙事中的重要话语。它把东京审判描述为“胜利者审判”,却有意回避一个基本事实:法庭审理的并非日本普通民众,而是发动和执行战争政策的军政核心人物。
第三个争议,指向没有站上被告席的裕仁天皇。
东京审判并未起诉裕仁。美国占领当局经过权衡,认为保留天皇制度有助于维持日本社会秩序,也便于推行占领政策。麦克阿瑟与日本政府之间的安排,使裕仁继续作为国家象征存在,而东条英机等人则承担了主要刑事责任。
这项决定在法律与政治层面都留下了明显争议。日本战争决策并非某几个军人单独完成,天皇、内阁、军部和官僚机构之间存在复杂关系。若把全部责任都压在东条英机等人身上,确实容易让人产生“替罪羊”的判断。
但也不能因此把东条等人简单说成无辜者。他们不是被动执行命令的普通军官,而是参与制定政策、推动战争扩大并掌握实际权力的高级人物。天皇没有受审,说明东京审判受到占领政策影响;东条等人被判刑,则有其具体的战争责任依据。两件事可以同时成立,并不互相否定。
1948年12月23日,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在巢鸭监狱被执行绞刑。东京审判既有法律审判的一面,也带有战后权力安排的印记。日本国内对它的质疑,真正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侵略是否被包装成解放,胜利国是否也应接受追问,以及天皇为何被排除在审判之外。争论延续至今,恰恰说明这场审判从来不只是法庭里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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